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推动我州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倍增,赋能巴州高质量发展,按照《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要求,制定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新政发〔2022〕78号)对新时代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创建作出的全面系统部署,自治区、自治州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及《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巴党发〔2022〕10号)要求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实施自治州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州科技局在认真学习自治区政策文件基础上,与自治区科技厅深入沟通对接,充考克拉玛依、伊犁州等地州(市)的经验做法,广泛听取和吸纳意见建议,制定形成《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州党委组织部、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共31家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4条,采纳3条,未采纳意见已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达成了一致。
二、总体把握
一是坚持企业为主体。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对2022年(含)以来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州本级财政予以一次性2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各县(市)、园区按照1:1比例配套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与州级奖励政策叠加支持,并建立表彰激励机制,放大政策效应。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明确各单位各部门重点任务和措施,建立政策沟通和协商机制,以“大科技”概念共同推动倍增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是坚持服务为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培育库建立到园区载体打造,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到完善服务体系,需要全州上下齐心协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州科技局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将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更多的信任、更有力的支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挑大梁、当主角,力争造就活力迸发、实力强劲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四是强化监督评价。突出考核督导,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情况作为评价各县(市)、园区科技创新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定期通报各县(市)、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情况,同时积极推动部门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和协同推进,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工作举措、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确保全州“十四五”末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50家以上,成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创新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强有力支撑和重要力量。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包括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础、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载体、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体系等5个方面15条内容。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包括强化培育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强化监督评价等3个方面的内容。在明确各县(市)、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主体责任的同时,建立部门之间政策沟通和协调机制,发挥创新驱动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各部门之间同向发力,提升培育创建质效。
联系人:叶晓梅 联系渠道:18095859979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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