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巴州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该中心已完成2024年度工伤(亡)职工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进一步确保工伤(亡)职工及供养亲属待遇调整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据了解,本次调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亡)职工及供养亲属。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增资分别为159元、158元、142元和130元;工伤职工配偶、其他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资分别为69元、56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生活护理费按照护理依赖程度,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资分别为306元、249元和195元。
截至目前,巴州632人2024年度工伤保险待遇已全部调整完毕并发放到位,合计调整补发74.01万元。(记者 赵爽 通讯员 唐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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