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印发《巴州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推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效率,为办事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方案》要求,全州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属于州本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审批权限,同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建设项目,可向巴州生态环境局自主申请“两证审批合一”审批。
《方案》明确了“两证审批合一”审批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和工作要求。《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建设前,可一次性提交环评与排污许可申报材料,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一套材料、一次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可实现压缩审批时限60%以上,办理次数下降50%,最大限度降低建设单位办事成本。
一次申请。建设单位同步编制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分别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
同步受理。巴州生态环境局在收到申请后,同步进行环评和排污许可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同步审批。环评和排污许可申报材料同步提请巴州生态环境局行政事项联审会联合审议,开展实质性审查。
一次办结。巴州生态环境局同步作出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设定排污许可证生效时间为排污单位预计投产时间(含试运行调试阶段),同时核发环评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
《方案》实施后,将有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保障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运、早达效。巴州生态环境局将动态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指导和协调《方案》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协同审批”台账,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能。(记者 赵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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