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州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自7月1日起,巴州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基础养老金标准,6.1万名待遇领取人员将受益。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分为中央基础养老金和地方基础养老金。
据州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4年提高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34号),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3元提高至123元,增加20元。此次提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
此次提标为2011年以来巴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第10次调标,且幅度为历次最大。10月底前,全州新增养老待遇将足额发放到位,次月起按新标准每月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巴州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持续推进“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引导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额,提升养老保障水平,让参保群众安享幸福晚年。(记者 赵爽 通讯员 徐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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