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巴州农业农村局获悉,为组织实施好自治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吸纳更多带头人参与到“头雁”项目培育中来,该局积极行动,做好宣传遴选工作,不断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
巴州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遴选对象要求年龄需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备较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具有带动农户共同发展意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国有农牧场主。同时,还可以是戈壁设施农业、苹果、香梨、马产业、养蜂、葡萄酒、薰衣草产业、乡村工匠等具有新疆特色的产业带头人,特别是植保无人机、采棉机等新型业态领域的带头人。
需要注意的是,已选派过“头雁”的人员、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不作为此次培育对象。
据了解,今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拟在全区遴选600名“头雁”,通过集中授课、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育。培育结束后,对完成全部培育计划的“头雁”及其所在经营主体将享受职称评审、人才评选、项目支持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支持,还将选取一批发展潜力较好的学员参加跨省互访,与其他省份带头人碰撞出新鲜的产业灵感,争取达成友好合作意愿等。
下一步,巴州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做好“头雁”项目宣传遴选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0996-2033779,让更多的“头雁”带着新技术、新理念,为农业农村带来新气象,助力巴州农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薛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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