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州财政局获悉,今年1-9月,我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6亿元。
补助资金来源于多个层面。其中,中央财政提供4.2亿元,自治区财政投入3亿元,我州本级财政投入4005万元。此外,我州还成功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6亿元,充分展现了我州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和实力。
截至目前,补助资金已经累计支出6.61亿元,其中,中央、自治区级资金支付率达到86.2%。这一数据既展示了我州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上的高效和规范,也表明我州正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州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该局将继续严格管理补助资金,确保其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各个方面,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县级管理责任,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此外,该局将积极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投入到乡村振兴各个领域。我州将持续优化资金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全面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作用。(记者 衡红丽)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