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库尔勒市居民祝先生来说,8月9日是个令人愉快的日子。这一天,他成功地将自己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巴州第一笔抵押新模式“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益人。
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邢静介绍,今年,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各族干部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打通“商转公”贷款堵点问题,减轻干部职工还贷压力,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借鉴疆内外同行“商转公”业务办理经验,征求分中心、各管理部负责人意见建议,多次就相关问题与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委托银行沟通协调,召开“商转公”业务协调会,最终达成共识:
在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审核,原商业银行同意,申请人不需要再用另外一套住房作抵押,将原抵押给商业银行的住房抵押给中心,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中心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划入原商业银行贷款账户,银行办理结清贷款与解押手续。
这一政策的出台,让缴存职工无需提供其他房产作为抵押就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疏通了以往抵押担保方式的梗阻,为缴存职工带来便利的同时,还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规范了贷款管理。
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定库尔勒、南市区管理部先行试点。8月9日,在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银行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商转公”现行抵押模式,库尔勒管理部成功办理了巴州第一笔“商转公”贷款业务。
祝先生原来这套住房的商业贷款共贷款257000元,贷款期是10年,利息共计72977.9元;如果按公积金贷款,257000元10年的利息是44365.51元,利息差28612元。目前祝先生的商贷余额为204000元,还贷期还有8年,“商转公”后利息可节约17765元。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可提前还本、提前结清、无罚息违约金。“商转公”后,祝先生的贷款压力减轻了,每月可用公积金还款,同时减轻了资金压力,而且提前还款还没有罚息违约金,可谓受益多多。
邢静说:“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受托银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合作,聚焦缴存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在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求实效,切实让‘商转公’贷款业务最大限度地惠及更多缴存职工,为巴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 周海霞 通讯员 周虹 白美丹 杨蕊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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