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巴州库尔勒香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于6月13日起正式施行。
会上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过程及主要内容,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巴州司法局、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分别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包括总则、种植管理、质量监督、品牌建设与保护、产业扶持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库尔勒香梨产业高质量发展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同时必将推动库尔勒香梨产业沿着法治的轨道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打造库尔勒香梨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优势产区,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各族群众持续增产增收提供法律支撑。
库尔勒香梨主要分布在库尔勒市(主产区)、尉犁县、轮台县及二师铁门关市29团、30团、31团、33团、34团,已有1300多年栽培历史。《条例》规定,鼓励库尔勒香梨生产经营主体依法申请使用或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自治州和库尔勒香梨产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加强对库尔勒香梨品牌的保护,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推动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和维权援助,维护库尔勒香梨市场秩序。(记者 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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