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州市场监管局组织了2023年家用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概况。
本次对家用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2种产品开展抽查,共抽查了4家销售单位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二、抽查和检查结果分析。
1.家用燃气灶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和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及《2023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涉及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指标的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气密性、火焰传递、离焰、熄火、回火、熄火噪声、燃烧噪声、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尺寸、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温升、铭牌14个项目进行监督检验。
本次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监督抽查仅涉及库尔勒市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3批次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经检验,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3批次产品均合格。
2.本次监督抽查依据《2023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涉及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指标的车速限值(电驱动功能)、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整车标志、导线布线安装、短路保护、电气强度、充电器、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使用说明书12个项目进行监督检验。
本次电动自行车产品监督抽查仅涉及库尔勒市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2批次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经检验,2批次产品均合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县(市)及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继续做好如下工作:
(一)督促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
(二)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及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产品质量风险隐患,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附件:2023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家用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