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巴州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市及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巴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我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综合分析监督抽查基础数据,围绕民生关注,以涉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聚焦各方面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产品,制定《自治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监管重点、做好监督抽查工作
各县市及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以下称各县市局)要在贯彻执行《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生产、销售企业状况,进一步分析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突出抓好生产、销售领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2022 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燃气具、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等10类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严肃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州局已制定《2022年自治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见附件),将按计划组织开展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依法对社会公开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各县市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二、加强安全评估,实现精准监管
各县市局要广泛采集产品质量安全数据,结合日常监管检查、产品抽检和风险监测、网络舆情和消费者投诉等相关信息,加强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找准找实产品质量问题,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低,分类采取监管措施,实现精准监管。特别是针对质量安全风险高或已出现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苗头的产品,要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过程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业企业基本情况,提高监管有效性
各县市局要根据《目录》所列产品,在2021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生产企业数量及新增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产品明细,更新完善本辖区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填写《2022年监管目录产品生产企业台账及汇总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于6月12日前反馈州局产品质量监督科。
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