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1日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坎·巴太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要在自治州党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和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立破并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巴州实践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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