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第十二批 |
受理编号第65282023027号:“库尔勒市龙腾居小区3号楼2单元有一家名字叫老干妈手工面餐馆,油烟未进入公共烟道,直接排入小区内,旁边就是幼儿园,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库尔勒市 |
经调查核实,陇原老妈妈餐饮店于2022年3月5日开始营业。该餐饮店后堂共设置有3个灶头(分别用于煮面、熬汤、保温),灶头上方设有油烟净化设备,与专用烟道相接,灶头使用时产生的蒸汽、油烟主要通过油烟净化设备排入专用烟道。店内不经营炒菜(员工餐烹炒时会产生少量油烟)。后堂内设置有约4平方米的烤肉间,烧烤时产生油烟。油烟通过设置在后堂内朝向龙腾居小区窗户的排放口直接排放,紧邻3号楼二单元单元门,距离龙腾幼儿园约30米,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一是针对陇原老妈妈餐饮店油烟直接排入小区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该店对该排放口进行封堵。同时责成店内烤肉间设备更换为油烟净化炉,并接入专用烟道,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毕。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迎宾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加大对周围商户的检查力度,杜绝油烟直接外排行为。三是举一反三,在周边餐饮店展开相关问题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发挥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管,对有油烟污染的商户开展监督检查,让经营户履行主体责任,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对有类似情况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居民、商户的环境保护意识,发动居民共同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化长效机制。 |
已办结 |
第十二批 |
受理编号第65282023028号:“库尔勒市托布力其乡艾力坎土曼村一组举报人反映,2023年春节后乡政府将200多亩墓地推掉,导致植被被破坏,土地沙化,刮风时沙子吹到墓地旁边60多亩香梨园子内,导致梨花掉落,无法结果,影响收成。地址:和什力克乡和托布力其乡交界处,自来水厂旁边。” |
库尔勒市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2023年春节后乡政府将200多亩墓地推掉,导致植被被破坏,土地沙化”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了解,2023年春节后托布力其乡政府根据统一管理墓地的要求,仅对墓区东南角的9.8亩墓地进行搬迁至新建地下墓室(位于墓区西南角),将9.8亩墓地推掉,与投诉人所反映的“200多亩墓地推掉”情况不符;9.8亩墓地上方原有部分矮状“骆驼刺”和芦苇等植被,且比较分散,占地约20%,搬迁过程中墓穴周边仅有的植被受到影响,乡政府对整片墓地块进行土地平整,不存在土地沙化情况;投诉人反映“刮风时沙子吹到墓地旁边60多亩香梨园子内,导致梨花掉落,无法结果,影响收成”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了解,墓地西侧约25米处有60亩香梨园,由于今年4月份气温骤降,加之沙尘天气频发,刮风时将墓地裸露地块尘土刮起,将外围的一排香梨树(约70棵)20%左右的梨花刮落,第二排(约70棵)5%左右的梨花刮落,香梨园其余区域未受到影响。 |
部分属实 |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一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利用洒水车对整片墓地裸露地块进行洒水降尘处理(一日洒水6—7车),对车辆不能到达的地块,利用周边水井拉设管网对地块进行满灌压制虚土。二是保障果树坐果。由库尔勒市托布力其乡政府和艾力坎土曼村村委会利用防晒网搭建长150米、高2米的临时防风防尘墙,保障香梨花期正常授粉,降低沙尘对果树坐果的影响。三是关注天气情况分类施策。及时关注天气预警情况,由托布力其乡艾力坎土曼村村委会不定期对该区域进行巡查,大风天气前夕及时洒水降尘。托布力其乡政府和艾力坎土曼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与梨园园主进行沟通解释,梨园园主已表示理解,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由村委会利用广播、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市林业和草原局、托布力其乡政府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已办结 |
第十二批 |
受理编号第65282023029号:“库尔勒市文化路电力公司对面金鹭小区投诉人反映,3号楼4单元401室白天不装修,晚上7点以后开始装修,噪声扰民。” |
库尔勒市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库尔勒市文化路电力公司对面金鹭小区投诉人反映,3号楼4单元401室白天不装修,晚上7点以后开始装修,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走访与3号楼4单元401室户主核实,该房屋今年没有装修,白天9点至夜间22点之间房屋内没人居住。通过走访,装修噪音扰民实则为3号楼4单元101室;投诉人反映的“白天不装修,晚上7点以后开始装修,噪声扰民”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查看,金鹭小区3号楼4单元101室存在装修行为,经与房屋装修施工人员核实,该房屋装修时间为10:00—14:00,13:00—20:00,给周边居民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为进一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装修噪音扰民情况,社区干部走访了金鹭小区3号楼部分居民。3号楼4单元102室居民刘女士反映,4单元101室晚上偶尔施工到21时30分;4单元401室居民马先生表示,每天早上9点多101室开始施工,因其晚上回家较晚,对101室装修事宜未在意;4单元501室居民郭先生表示,其家中白天没人,噪音对他家影响不大,晚上偶尔听到装修声音;3单元102室居民朱先生反映,最近几天他下班后101室确实装修到21点多。 综上所述,金鹭小区3号楼4单元101室存在装修行为,装修施工时间为9:30左右至21:30左右,投诉人反映的“白天不装修,晚上7点以后开始装修”不属实,装修产生的噪音在夜晚时分对周围居民产生了一定影响,投诉人反映的“噪声扰民”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一是由库尔勒市楼兰街道综合执法队、佳鑫社区党委书记、小区包户干部约见3号楼4单元101室房东,并将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一事告知房东,4月14日3号楼4单元101室房东专门向周围居民登门道歉,取得邻居谅解。二是库尔勒市楼兰街道起草并发布房屋装饰装修告知书,规范各小区业主房屋装饰装修的时间,即: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 00,下午15: 30—19: 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 30,下午16: 00—20:00;周六及周日在上述对应的时间段内,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装修行为。 |
已办结 |
第十三批 |
受理编号第65282023031号:“库尔勒市凌达市场旁边康凌花园小区绿化带被改造成停车场,无活动区,人居环境差,无绿化,小区内树木无人管理。” |
库尔勒市 |
调查处理情况: 库尔勒市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信访投诉的问题高度重视,收到投诉转办当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梨香街道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察看,经现场调查了解,举报人举报的情况部分属实。 (1)投诉人反映的“库尔勒市凌达市场旁边康凌花园小区绿化带被改造成停车场”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康凌花园小区内现有绿化带3个,面积600平方米左右。小区停车场位于小区入口左右两侧,现有30个停车位,约400平方米。不存在康凌花园小区绿化带被改造成停车场的情况。 (2)投诉人反映的“库尔勒市凌达市场旁边康凌花园小区无活动区,人居环境差,无绿化”情况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康凌花园小区建于2003年,小区内共有3栋楼,234户,有3组小范围的健身器材(双杠、漫步机、双人肩关节康复器、双人坐拉训练器、上肢吊环牵引器等),占地面积90平方米左右,供小区居民休闲娱乐,故康凌花园小区不存在无活动区的情况。(详见附件2康凌花园小区活动区域) 经现场核实,小区内人居环境由康达物业进行管理,小区内主干道和公共区域卫生每天由专人进行打扫,但存在小区大门两侧堆有部分建筑垃圾及个别绿化带内垃圾未及时清理的现象。 康凌花园小区内现在绿化面积约2050平方米,绿化树种主要为国槐和榆树。故“康凌花园小区无绿化”情况不属实。 (3)投诉人反映的“库尔勒市凌达市场旁边康凌花园小区内树木无人管理”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康凌花园小区内的树木由康达物业进行管理,共有树木82棵(其中1棵自然死亡),树木半年修剪一次,主要在春季和秋季两个季节,浇水次数随天气温度而定,目前为2-3天进行滴灌灌溉一次,夏季每天进行灌溉,故“康凌花园小区内树木无人管理”情况不属实。(详见附件3康凌花园小区树木) |
部分属实 |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梨香街道配合,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023年4月14日下午,梨香街道网格化管理执法队人员针对该小区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问题,对康达物业公司下达了行政执法整改通知书,要求康达物业公司在3日内将该小区绿化带内的垃圾和大门两侧的部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对部分绿化带内的裸露地进行补种和浇水。 长效机制:一是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梨香街道进行全程监督,全面掌握整改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二是加大社区对周边区域巡查力度,对投诉点位不定时进行巡查,举一反三,做到即行即改、立行立改。 |
已办结 |
第十三批 |
受理编号第65282023032号:“库尔勒市凌达市场旁康凌花园小区要盖一栋高层会导致小区无绿化、无活动场所、无通行道路。现状环境为绿地破坏,出现裸露地面。” |
库尔勒市 |
经调查核实,库尔勒市对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信访投诉的问题高度重视。收到信访转办件当天,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自然资源局、梨香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实地核察,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投诉人反映“库尔勒市凌达市场旁康凌花园小区要盖一栋高层”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拟建康凌院4号楼,已于2022年3月完成事前公示。目前因康凌花园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就拟建高层区域建设后将导致该小区停车位减少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市自然资源局暂未对该项目作出行政许可,该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场地清理阶段;投诉人反映“高层会导致小区无绿化、无活动场所、无通行道路”情况不属实。康凌花园小区一期规划的绿化面积为2050平方米,康凌花园小区二期(4号楼)未建设(占地为水泥及沥青地面),待建设完成后,小区绿地面积将增加882.53平方米,不存在小区将会无绿化情况。现小区内有3组小范围的健身器材(双杠、漫步机、双人肩关节康复器、双人坐拉训练器、上肢吊环牵引器等),占地面积90平方米左右,供小区居民休闲娱乐,高层建设后依然保留健身器材及活动区域。目前小区内通行道路为一条“Z”字形水泥道路,首端连接小区大门,末端依次连接1、2、3号楼,长约200米,平均宽约6米。4号楼开工建设后,为保证小区消防通道顺畅,开发商计划将3号楼南侧的平房(临时设施)拆除,在3号楼后的围墙开设约6米的出入口,以保证车辆人员通行,并在4号楼南侧与凌达市场交接处的围墙上开设人行通道出口。4号楼建设完成后,将小区内与凌达市场交接处的围墙拆除以方便通行,且4号楼东西两侧留有宽约7米的小区车辆通行道路,4号楼与1号楼楼间距约30米,不影响后期居民及车辆出入;投诉人反映“现状环境为绿地破坏,出现裸露地面”情况不属实。拟建康凌院4号楼区域,不在康凌花园小区一期(1号楼、2号楼、3号楼)规划用地内,市自然资源局经调取2003至2022年卫星影像图,拟建项目区域未开工建设。现状为硬化地面(约6000平方米),小区居民常年在此停车。 |
部分属实 |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一是组织市自然资源局、梨香街道共同配合,实地踏勘、核实真实情况,召开协调会,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联系现居住居民,了解居民真实意图、情况,进行沟通、讲解和说明,就小区绿化、出行要求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示小区规划情况,定期向居民通报工程进度。三是市自然资源局、梨香街道将对该投诉问题进行全程跟踪,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效果。由社区进行定期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即行即改、立行立改,扎实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
已办结 |
第十三批 |
受理编号第65282023033号:“库尔勒市康凌花园小区要盖一栋高层将小区内绿地毁掉。” |
库尔勒市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库尔勒市凌达市场旁康凌花园小区要盖一栋高层”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拟建康凌院4号楼,已于2022年3月完成事前公示。目前因康凌花园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就拟建高层区域建设后将导致该小区停车位减少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市自然资源局暂未对该项目作出行政许可,该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场地清理阶段;投诉人反映“高层会导致小区无绿化、无活动场所、无通行道路”情况不属实。康凌花园小区一期规划的绿化面积为2050平方米,康凌花园小区二期(4号楼)未建设(占地为水泥及沥青地面),待建设完成后,小区绿地面积将增加882.53平方米,不存在小区将会无绿化情况。现小区内有3组小范围的健身器材(双杠、漫步机、双人肩关节康复器、双人坐拉训练器、上肢吊环牵引器等),占地面积90平方米左右,供小区居民休闲娱乐,高层建设后依然保留健身器材及活动区域。目前小区内通行道路为一条“Z”字形水泥道路,首端连接小区大门,末端依次连接1、2、3号楼,长约200米,平均宽约6米。4号楼开工建设后,为保证小区消防通道顺畅,开发商计划将3号楼南侧的平房(临时设施)拆除,在3号楼后的围墙开设约6米的出入口,以保证车辆人员通行,并在4号楼南侧与凌达市场交接处的围墙上开设人行通道出口。4号楼建设完成后,将小区内与凌达市场交接处的围墙拆除以方便通行,且4号楼东西两侧留有宽约7米的小区车辆通行道路,4号楼与1号楼楼间距约30米,不影响后期居民及车辆出入;投诉人反映“现状环境为绿地破坏,出现裸露地面”情况不属实。拟建康凌院4号楼区域,不在康凌花园小区一期(1号楼、2号楼、3号楼)规划用地内,市自然资源局经调取2003至2022年卫星影像图,拟建项目区域未开工建设。现状为硬化地面(约6000平方米),小区居民常年在此停车。 |
部分属实 |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一是组织市自然资源局、梨香街道共同配合,实地踏勘、核实真实情况,召开协调会,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联系现居住居民,了解居民真实意图、情况,进行沟通、讲解和说明,就小区绿化、出行要求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示小区规划情况,定期向居民通报工程进度。三是市自然资源局、梨香街道将对该投诉问题进行全程跟踪,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效果。由社区进行定期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即行即改、立行立改,扎实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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