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巴扶领字〔2018〕55号有关要求,现对2019年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11225万元,其中:中央发展资金10327万元、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00万元、中央财政国有贫困农场专项资金198万元。下达资金文号(巴财农〔2018〕58号);自治区专项资金6920万元,均为专项发展资金达资金文号(巴财农〔2018〕71号);
2、州本级资金3850万元,下达资金文号(巴财农〔2019〕29号);
3、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项目地债资金规模的通知》(新财扶〔2019〕9号)精神,下达我州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用于脱贫攻坚项目一般债务规模1000万元,其中用于易地扶贫420万元、常规扶贫580万元。
二、分配结果
1、巴州到位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145万元,其中:中央11225万元、自治区安排7920万元(扶贫专项发展资金692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万元),全部及时拨付各县市。下达资金文号(巴财农〔2018〕94号)、(巴财农〔2019〕5号)、(巴财农〔2019〕22号);
2、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共3850万元,经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及时拨付各县市(巴财农〔2019〕29号);
3、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规模的通知》(巴财农〔2019〕22号),下达和静县易地搬迁420万元;常规扶贫580万元:且末县163.16万、尉犁县155万、若羌县114万、库尔勒市79万、轮台县68.64万。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详见上述资金文件。
四、分配原则
扶贫发展资金采用“因素分配法”测算分配,确保使发展资金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瞄准增收脱贫产业,确保年度拟脱贫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切实得到有效扶持,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五、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自治州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2015008、2036011、2018573、2037913
自治州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2023449、2015223
巴州财政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