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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废止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4-08-20 17:4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有关规定,经巴州财政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自治州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机制的通知》(巴财库〔2019〕16号)、《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征收相关工作的通知》(巴财库〔2019〕22号)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刘青松
巴州财政局
索引号:bzczj0000/2024-00169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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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4-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