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州财政局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责任到位。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组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党组坚持把法治巴州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党组会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重大问题、重要任务和重点环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问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职能发挥到位。
二、全面稳步推进,突出工作实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制定《巴州财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措施》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视察新疆时讲话、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等,带领班子成员切实领会贯彻。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主要领导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研讨交流,举行法治专题讲座,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领巴州财政“八五”普法工作。
(二)抓好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开展2022年度述法工作和问题整改。制定《巴州财政局贯彻落实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认真开展述法工作。制定《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专题述法会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对照全区存在的4个共性问题和3个“一述一评”个性问题及我局领导专题述法中自查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认真开展市县法治建设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对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思路。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拍照留存,今年1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执法科室采购配置5台行政执法仪。会计考试、违规案件查办做到持证上岗。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及时完善“一单两库”,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坚持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积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聘请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顾问团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聘用持有法律资格证书(A照)的干部为我局公职律师,在行政应诉案件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先期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在重大决策事项中,预先征询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范。
(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2023年巴州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重点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清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延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在局机关大门口设立法治宣传栏,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预算科、会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等责任科室紧密结合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穿到业务培训内容中,使受训对象对法律规定的认识不断深化,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财政部门对外发布的文件,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核,避免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歧视性、排他性政策措施。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按照州党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起草调研、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报送备案、定期清理等工作机制,提高文件质量。为加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我局设立机关党委,安排3人专门开展党务工作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确保有机构和专人干事。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发党内规范性文件。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2022年我局有1件因申请人×××公司不服我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及州人民政府维持我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对我局和州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我局会同州司法局依法准备应诉材料,由局领导代表我局依法开展行政诉讼活动。2023年2月13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2022新2801行初26号),驳回×××公司的起诉。2023年3月×××公司向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6月6日巴州财政局收到巴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3新28行终12号)的终审裁定,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在自治州党委依法治州办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一规划两纲要”及巴州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分工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与依法治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习不够全面深入,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思考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
二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加强。部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专业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缺少执法经验,对行政执法程序和要求还不是很清楚。
三、工作打算和建议
1、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治意识。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财税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和党内法律法规。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划,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强国”“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法治观念。
2、坚持学用结合,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围绕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梳理制定财政专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就如何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18号)举办专题讲座,不断强化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