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州财政局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为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自治州依法治州办《关于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1. 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明确局办公室为普法牵头部门,政府采购服务科、会计科、预算科等科室为普法责任科室,每个科室明确了普法工作人员。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2023年巴州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3.根据普法责任制以及新法新规,制定了我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年度普法计划方案,明确重点推进事项,组织相关法律普法活动,开展了专题讲座。
二、认真开展学法用法
4.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2023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开展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1次。邀请法律顾问、专家举办3次法治专题讲座。
5.局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内讲1次法治课要求,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习。2023年4月13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领导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专题辅导讲座。
6.认真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和考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除病休和退休人员外,全局90人参加了“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并通过考试。在局主要领导带领下,我局2023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19场次,参训人数428人次。
7.加强宪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治区第二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与履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5月深入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在局大门口设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宣传。在日常政策业务法律学习培训中融入宪法主题。
8.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我局及时制定《巴州财政局2023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培训方案》,印发《巴州财政局2023年度党内法规学习方案》(巴财党组〔2023〕6号),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9.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发挥作用。制定《巴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台账》,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在2023年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核以及处理涉法事项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
10.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我局对学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和督促,对于学法不及时不主动,开展法治活动推诿扯皮的科室和人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该通报的进行通报,保证法治学习有效开展。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任务。制定《巴州财政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任务分解》,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围绕自治区、自治州专题述法工作会议点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台账,完成自治州专题述法会领导点评问题和自查问题整改。
11.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出任培训、任职培训及其他各类培训。2023年先后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习培训、“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自治州行政执法培训、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培训、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和清理工作业务培训以及巴州财政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题培训等。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2023年我局有6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州上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有3人参加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培训 ,1人参加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和清理工作业务培训。
12.结合职能在巴州财政局大门口制作两个宣传栏,建立了一个财政法治文化阵地。利用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常态化法治宣传。在节庆日、法律实施日,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测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3名队员参加自治州“八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13.制定并落实“法治教育基层行”活动方案,推进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进网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驻村(社区)工作队组织开展了国旗下宣讲法律法规、农牧民夜校学法、入户释法活动,参加“法律与你同行”维吾尔语广播直播节目。组织财政专业人员到县市财政开展财政行政法规政策授课活动,推荐报送2名同志参加自治州普法讲师团,开展自治州组织的法治宣传。
14.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与国家安全、维护稳定密切相关、与履行财政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6月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
15.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在5月深入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及时制定活动方案,5月12日下午16:00邀请我局外部法律顾问——君和信律师事务所江宣瑾律师到我局开展《民法典解读》专题讲座,向全体干部职工阐释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同时,我局在办公楼一楼大厅通过大型电子屏幕反复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动漫短视频,营造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活动氛围。
16.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宣传与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巴州财政局开展2023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打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等公益广告。邀请巴州国家保密局专家林宏伟到我局开展《提高警惕 筑牢防线》的保密法及保密知识专题讲座。张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普法海报,利用巴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展播《警惕,泄密就在身边》《看这里:基层机关单位典型窃密泄密案例来了》、《415窃密国家安全教育日:请注意8个通信社交保密风险点》,宣传普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提高我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4月15日组织大家收看中央电视台《国家记忆》栏目专题节目《从全民教育看国家安全》,对发布的国家安全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让大家知晓哪些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怎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让典型案例公布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17.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扎实落实《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分工方案》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举办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专题讲座,完成2023年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提供制度保障。截止2023年12月30日,我局颁布或我局牵头联合其他局颁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件,已按要求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文本及制定说明的审核、报送工作。2023年我局没有因为行政行为不当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
18.坚持全员普法,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及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州司法局编写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汇编2021(修订)》放在财政内网,供全州财政干部学习参考。
19.积极参加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依法治疆(州)办组织开展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自治区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和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办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举办了专题讲座,播放了《民法典365普法动漫》宣传短视频,报送了法治宣传活动信息。
20.在“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中开展了对困难家庭、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的入户释法。围绕民族团结、涉农政策、维护稳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了入户释法活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干部,通过走访看望亲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惠民政策,开展“三史”教育,维护民族团结。
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21.建立巴州财政以案释法案例库,及时报送法治典型案例。根据要求向司法部门选送了《政府采购典型案例:XX空气源热泵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案》、《政府采购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正反两方面优秀典型案例,由巴州司法局选择典型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
22.在巴州财政内外网等新媒体平台上增设法治宣传功能,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在财政内网开设了“政策法规”专栏,将宪法、法律、法规及《巴州财政局权责清单目录》、《巴州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四张清单》放在专栏供大家学习。在巴州人民政府网“巴州财政—政务公开栏”,发布《2023年度述法报告》、《巴州财政局2023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报告》、《巴州财政局权责清单目录》、《巴州财政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行政处罚减免责四张清单》等法治宣传内容。
23.依托“巴州财政”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主要是围绕宣传保密法、档案法、防止网络诈骗等,发布一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干部群众增强法治意识,防止泄露工作秘密,加强业务档案管理,防止财政资金被诈骗等情况发生。
24.结合职责职能,制作“三微”普法作品,积极参加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积极开展“三微”普法,参加了自治区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制作1部《防范非法集资 守住钱袋子》的微视频和1幅《中国互联网倡议——坚守七条底线 营造健康网络环境》漫画普法作品。
25.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实践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参加法治创建示范活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3年3月,新疆×××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我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和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法律判决,向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局派出局领导会同州人民政府代表巴州司法局依法出庭,开展行政诉讼活动。6月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该公司上诉,维持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的行政裁定,我局和州人民政府胜诉。2023年4月局主要领导带领4名干部参加州法院“旁听庭审”活动。2023年4月我局配合自治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创建活动,根据州上提供的创建任务清单,提供了相关印证材料及说明。
五、开展普法工作成效
1.在自治州依法治州办大力指导下,我局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普法任务,巴州财政局被《政府采购信息报》和《政府采购信息网》评为“八五”普法先进单位。
2.在自治州举办的“八五”普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获得优秀组织奖。
巴州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