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财政局2023年行政执法
统计年报报告
根据巴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的工作提示》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执法行为4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统计,现将统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3年全年我局行政处罚事项1宗,为“新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处罚金额0.5万元(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我局原有“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审批”行政许可事项1项。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理顺监管关系,提高审批效能,根据《关于下放(调整)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等审批事项的通知》(巴政办发[2020]43号),从2020年10月25日起,将州财政局负责审批的“会计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县市财政局审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计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由库尔勒市财政局负责审批。因此,州财政局本级目前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我局没有行政强制权限。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1、2023年根据自治区安排,采取上下联动检查方法,对新疆巴州民政局、新疆巴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新疆巴州科学技术局、巴州西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博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且末县新昆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六家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情况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对被检查单位未实施行政处罚。
2、2023年有政府采购投诉事项1次,我局对此次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实施行政裁决次数1次,涉及金额240万元。
特此报告。
附件:1.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2.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3.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4.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巴州财政局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