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6月,自治区成功发行四批地方政府债券214.9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6.4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48.46亿元,共支持高铁片区5G通信智能化基础设施(一期)、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国际纺织品服装园区服务中心项目等497个重点项目建设。债券资金募集到位后,第一时间拨付至地州市,助力各地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确保债券发行更精准有效,按照“即发、即用、即见效”的原则,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各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项目启动建设、专项债券到期情况、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精心组织、提前谋划,科学编制债券发行计划;根据各地项目建设运营周期,合理确定债券期限。聚焦民生保障提升,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医疗教育、农林水利等民生项目,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一是加快债券发行使用。采取分批精准发行方式,合理安排发行计划,节约资金成本。二是抓好常态化管理。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抓好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严把审核关口,提高项目质量。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将所有债券项目纳入穿透式监测范围,全生命周期掌握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情况、项目收益等,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