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处理好增量与存量、显性与隐性、债务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地方债务的形成原因复杂,包括体制性原因,又经过经年累月的积累,解决也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有效控制债务率要处理好几对关系:存量和增量关系,确保存量债务逐步化解,严格控制增量,中央对地方提出党政干部负责的机制,省以下政府关系也应该建立起市县党政领导负责机制,解决道德风险问题。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关系,隐性债务要逐步显性化,根据公共属性强弱划分为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分别通过财政和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解决。分子与分母的关系,即分子端的债务尽可能要有更大的分母端产出,必须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是从短期做好存量债务化解工作。要应对好债务到期后的再融资问题,避免引发处置的风险等系统性风险,集中在拉长周期和压降成本,以时间换空间,逐步化解存量。认真严格摸清家底,甄别不同类别和成因的债务。对于债务甄别后属于政府债务的部分,可以采取财政化债和金融化债,发挥金融与财政的协同作用化解政府债务。
三是从中长期推动体制机制的联动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配合机构改革,市场化改革,裁减冗员精兵简政,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建立适应多元目标治理体系下的政绩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和财政评估制度,避免多元目标造成支出责任过快扩张。建立政策出台前的评估机制和实施效果的问责机制,避免各领域风险蔓延至财政。加快推进中央和地方、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给地方以增加地方财力,逐步上收事权和支出责任至中央和省级政府,减轻地方和市县财政支出责任。探索发行长期建设国债用于全国性和跨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从项目边际收益率递减趋势考虑,逐步减少专项债的使用,实现长期建设国债、地方一般债、地方专项债三者并行的格局,提高国债和一般债比重,降低地方债和专项债比重。同时要结合经济发展区域特点,优化债务区域结构,适度放宽首府等地州市的举债额度。推动城投平台转型为普通经营性国有企业,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市场化激励约束自负盈亏。要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等积极作用,避免财政政策单打一进而透支财政空间形成债务,强化财政与金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