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7552元,较上年增加了972元。
《通知》明确,依据州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上限为31468元(125871÷12×3=31468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上限为7552元。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的巴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下限为154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154元。
巴州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7月31日结束,请各缴存单位通过单位网厅及时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各缴存单位应以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