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振新、张德沿、旦木仁加甫、马木提江·艾买尔江、何琳、赛麦提·艾塔洪、牛晓刚、那木吉勒、帕日哈提·吐尔地、傲云毕丽克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重新制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1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重新修订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的问题代表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州地处干旱、荒漠地带,生态十分脆弱,风沙、干旱、霜冻等自然灾害频发。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与管理是改善农区生态、保护基本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实现农民稳产增收的必要需求。自2013年6月1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施行以来,为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构筑绿洲生态屏障,保障巴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我州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农田防护林建设面临一系列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管理职责不清晰、用地用水矛盾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且施行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与现行上位法存在冲突,需要重新修订。
自治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收到“议案”后,组织巴州林草局成立专班起草。3月28日至3月29日,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林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及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代表组成立法调研组,分赴焉耆县、和静县及各基层乡镇,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听取了当地领导、基层人大代表、职能部门、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森工企业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初步掌握了我州农田防护林发展现状,并结合兵团等地的经验启发,研究提出了立法的工作思路;4月1日至4月5日,起草组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步起草;4月8日至11日,对《条例(草案)》征求州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完成了《条例(草案)》(初稿);4月13日至17日,对《条例(草案)》(初稿)内容进一步征求州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同时由州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共收集相关意见建议9条,起草组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分析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4月20日,提请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
目前,《条例(草案)》正在依据常务会审议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将按照立法流程逐级上报。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林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争取尽早将《条例》修订完毕。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监督和促进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主管领导:王银茂
职 务: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承 办 人:迪丽拜尔·克力木
职 务: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科科长
巴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