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工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巴州工商局
2018年12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巴州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科室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发展轨道不断迈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相对稳定的政府信息长期公开,阶段性信息定期公开,临时性信息随时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安全以外的政府信息都努力做到主动公开。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政策措施、重点工程等,均实行预公开制度,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公开反馈意见、决策执行的情况,确保了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全面。
(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就由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审批确认该信息是否公开,对免于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同时规范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丰富载体,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日趋多样化。
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和平台传递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公开及时有效。避免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而公开、公开不及时等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宗旨,准确把握政府网站定位从办事、公开、服务三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内公开栏以及相关公示点等方式,重点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回复州长信箱11条;提案答复3条;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年报公示工作。全州2017年度应有121994户各类市场主体需申报公示,截至6月30日,已年报公示80451户,年报率为65.95%;其中个体工商户应报95220户,实报56862户,年报率为60%;企业应报23421户,实报21141户,年报率为90.27%;开展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全州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0条;加强12315受理平台建设。全州共受理消费投诉2379件,挽回经济损失705.2万元,回访满意率100%。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3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今年,针对流通领域商品服装、壁纸、凝胶剂等6类商品126个批次进行抽检;抽检农资113批次,抽检成品油61批次,目前抽查工作还在进行中,抽查工作完成后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办事指南、财务管理、消费维权、企业监管8个主题,此外还按照业务职能、服务对象分别进行了分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权责清单方面。为顺应改革形势,促进职能转变,巴州工商局把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全面启动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 7类行政职权,开展行政权力的保留、取消、规范名称等处置工作,经合法性审查,予以调整。最终形成了行政许可事项12项,行政处罚事项148项,行政强制事项8项,行政检查事项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6项。同时将实施行政许可和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绘制成流程图在政府门户网站也进行了公示。
(二)网上办事方面。巴州工商局依托自治区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促进了服务事项办理由窗口向网上延伸。具备“外网受理、内网办理、限时办结、方便快捷”的功能。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功能设计上涵盖所有工商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具体包括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设立、企业变更、企业注销、广告发布登记、企业信用公示、消费维权、著名商标认定、信息查询等功能, 同时,网上办事大厅还包括有企业名称核准、企业注册、广告发布登记、企业信用公示、消费维权、商标申请,合同管理等业务的办事指南,并提供相关业务所需的表格下载。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方便群众办事。
(三)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巴州工商局按照州政府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巴州财政”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并按照职责分别做出了明确的解释和说明。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涉及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费用,明确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数、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同时按照规定期限向社会公布决算信息。进一步加大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资金使用结果,提高资金的公开透明度。
(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方面。认真落实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先照后证”推行“双告知”、“实施简易注销程序”、“名称审批权限下放”、“三证、五证合一”“两证整合”“二十六证合一”和“多证合一”等系列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了工商登记便利化,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更加优良的公共服务环境。截至目前,全州已办理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27943,个体营业执照55047户,换照率分别达95.76%,49.97%。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40924户,注册资本(金)21854860.59万元。
(五)强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巴州工商局为推动完善各项工作体制机制,在州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州政府制定下发了《自治州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州涉企信息归集运行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巴政办发〔2018〕3号)。截至2018年11月底,巴州通过公示系统共归集行政许可录入合计16012条,行政处罚录入合计2617条,双告知信息推送合计64532条,下载合计18874条,抽查检查信息2314条,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为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提供了数据。
(六)全面推行“先照后证”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前置审批事项由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前的221项减少到63项;依据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认真做好“双告知”工作,对照《自治区本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对应工商登记“关键词”表,核定经营范围,使相关许可部门通过“关键词”的抓取,对其应监管的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真正做到“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好国家层面的改革目录和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对接工作,推动信息互联共享,为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扩展,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夯实基础。
(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认真安排2018年“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制定下发了《2018年巴州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州计划抽查任务14项,抽查各类市场主体2779户(企业1146户、个体14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4),目前已全部完成抽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484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的390户,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有的经营活动的23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3户。在开展市场主体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新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本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类别需要增加。
(二)改进措施
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涉及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编写配套解读材料,方便群众了解企业信息;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满足群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企业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和《工作要点》为抓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公开。
三是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根据《条例》和《工作要点》要求,加强公开舆论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