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广大机动车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以及《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疆地区已全面禁止机动车进行“油改气”改造。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的唯一发证机关,除了原车带瓶外,自2021年6月1日起不再受理任何新增“油改气”改装车辆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申请。
但是,市场上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车主们对政策的不了解,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如微信、抖音等)声称可以继续为车辆实施“油改气”。甚至伪造气瓶使用登记证及车用气瓶电子标签,欺骗车主可以正常充装使用“黑气瓶”,这些“黑气瓶”的安装未经专业机构检验,并且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无法在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漏气引发爆炸、火灾等,严重威胁到了车主朋友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对机动车进行“油改气”改造均属非法行为。请大家擦亮眼睛,任何声称能够进行“油改气”并办理合法气瓶使用登记证的消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车主朋友们不要轻信,以免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如果您计划购买燃气机动车,可以直接选购原厂带瓶的车辆。若购买二手燃气机动车,务必在购车前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气瓶使用登记证的真实性,防止违法分子提供虚假使用登记手续骗取钱财。进行二手燃气机动车交易时,请向卖家索取盖有公章的《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汽车燃气改装合格证》、气瓶出厂合格证等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书的必要资料,妥善保管并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气瓶过户登记,以保证气瓶安全合法使用。
为严厉打击非法“油改气”行为,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期间,将加强对“油改气”机动车及其车用气瓶的路检路查力度。对于车用气瓶审验过期、无合法手续(如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电子标签)的“油改气”机动车,我们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查处。
非法“油改气”机动车的所有人、驾驶人及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立即拆除非法燃气设备,主动恢复机动车至原始状态。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并提供相关线索。
合法使用车用气瓶的燃气车主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办理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做好车用气瓶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主动学习必要的安全用气知识,包括车用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规则,如何正确使用气瓶及燃气专用装置,以及气瓶及燃气专用装置的日常自查和维护保养方法等。
请您在车用气瓶的日常使用过程中,行使好对充装站、检验机构及使用登记机关的监督权力,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各类渠道获取的非法改装气瓶、伪造气瓶使用登记证书、倒卖电子标签信息留存相关证据进行举报,对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
公安部门:110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12328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
库尔勒市场监管局:0996-2030565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0996-2119383
焉耆县市场监管局:0996-8715953
和静县市场监管局:0996-5025315
博湖县市场监管局:0996-6622212
和硕县市场监管局:0996-5622561
尉犁县市场监管局:0996-4022603
轮台县市场监管局:0996-4681315
且末县市场监管局:0996-7622252
若羌县市场监管局:0996-7101536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信息查询电话:
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0996-2030565
轮台县市场监管局:0996-4681315
焉耆县市场监管局:0996-8715953
和静县市场监管局:0996-5025315
巴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0996-2112557
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让我们共同努力,消除身边的“不定时炸弹”。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州公安局
巴州交通运输局
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