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收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买买提·库尔班”等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被撤销的告知函》,该函告知买买提·库尔班、李宏伟、颜德刚等3人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已被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对其补证、复审登记进行了撤销,如我局复审依据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内容,要求我局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经查询,买买提·库尔班、李宏伟、颜德刚分别于2024年6月、2021年12月、2024年6月向我局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申请,复审项目分别为N1(叉车司机)、Q1(起重机指挥)、Q2(限流动式起重机),我局按要求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核实信息准确后为买买提·库尔班、李宏伟、颜德刚3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做了复审审批,3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1(叉车司机)、Q1(起重机指挥)、Q2(限流动式起重机)有效期往后延续四年,分别是2024年8月至2028年7月、2022年2月至2026年1月、2024年8月至2028年7月,以上复审信息已上传至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由于我局给买买提·库尔班(身份证号652925******3015)、李宏伟(身份证号622426******2731)、颜德刚(身份证号510723******513X)等3人申请的复审审批依据是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已撤销的内容。按照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函要求,现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关于撤销对刘文佥等5675人发放的5675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决定》(长市监行撤字〔2024〕3号),依法撤销买买提·库尔班、李宏伟、颜德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复审登记信息。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局的撤销决定,可在接到本撤销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巴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