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二期)
一、巴州东篱艺厨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茶杯”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2月24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巴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库尔勒市朝阳路9号新汇嘉时代广场4层的巴州东篱艺厨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 “茶杯”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C22652800842830047,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巴州东篱艺厨餐饮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如下:责令停产停业七天。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巴州东篱艺厨餐饮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导致不合格原因为员工清洗操作不当。整改措施:对员工进行现场指导及培训,并要求管理人员持续跟踪及关注,严格按要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