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文件
巴工商党〔2016〕24号
关于印发《巴州工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队)、直属分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巴州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巴州工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主体、职责内容和履职要求,切实把“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落到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现将《巴州工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巴州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巴州工商局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巴州工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3.巴州工商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4.巴州工商局纪检组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
抄送:驻自治区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巴州纪检委(监察局)、纠风办、党风室、州纪委宣传部、本局领导,存档。
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