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苗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向和硕县特吾里克镇光明中心社区无偿划拨土地用于社区阵地建设的请示》(新天农集发〔2022〕103号)收悉。经2022年12月30日第4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清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老锅炉房、原幼儿园及北侧两户宅基地(面积共计14.3亩),无偿划拨给和硕县特吾里克镇光明中心社区用于社区阵地建设。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