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巴州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巴州安监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巴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xjbz.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自治州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新政办发〔2017〕63号)和《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7〕1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着力细化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能力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掌握和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图为巴州安监局信息公开平台
(二)落实规定动作,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提升决策公开透明度。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决策相关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
2.落实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相关机制,要求各科室按程序进行密级属性和公开属性审查,标识公开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未按要求上报的,按规定予以退文。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规范运作中。其它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要求均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3.规范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按要求每年1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整改,2月15日前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同时将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全年统计数据报送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目前,我局已编制完成本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南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4.强化政策解读。建立解读机制,明确解读主体,规范解读程序,丰富解读形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通过新闻发布、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为扩大政策影响力、执行效力,便于公众了解和正确理解政策内容,州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及在线访谈栏目,截至目前,共发布解读信息2条,开展在线访谈1期。
图为巴州安监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
5.深化执行与管理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权责清单栏目,公开发布我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并进行清单动态调整。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两库一单”细则,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截至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类信息达100余条,6户个体工商户列入安全生产异常标识。
图为巴州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公开
(三)加强载体建设,扩展政府信息覆盖面。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以“巴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持续深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按照便捷、高效、方便的原则,优化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服务各族群众办事方面,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监督渠道等内容,不断增强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图为巴州安监局“三公”经费公开
2.加强政务媒体平台建设。立足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公开自有平台,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政府传达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等重要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政务新媒体围绕我局职能定位,利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同时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应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严格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安全可控。
图为巴州安监局官方微博
(四)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关切。
1.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
2.完善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 2018年州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77条;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00条;州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0件,公开答复0件。
(五)抓好培训考核,提升公开水平。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2018年我局累计开展信息公开培训1次,共计20余人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范围。目前,巴州安监局共7个科室全部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公开数量。我局信息公开主体自觉按照《条例》第六至十二条之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政府公报、办事窗口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
(三)公开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社会服务、工作监督等类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侧重于行政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等。
(四)公开措施。狠抓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局为主导,社会公众参与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绩效考核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重大政务信息和社会热点信息的推送与传播;进一步坚持了近年积累形成的好经验好作法,将定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汇编》、年度报告等工作固化为我局政务公开的必选动作,纳入绩效考核工作范围。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 扎实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权责清单”栏目,对巴州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统一发布。同时,根据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党编办〔2017〕201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47号)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级部门必须取消;法律法规颁布、新修、废止、解释等原因导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变更必须调整等要求,目前:我局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78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类3项。
2. 稳步开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州政府门户网站“巴州财政”公开了我局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各公开主体按照职责分别做出了明确的解释和说明。财政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涉及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费用,明确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数、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特别是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进一步加大对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和资金分配结果,提高公共资金的公开透明度。
3.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在州安监局网站设立政务公开、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监管、行政许可、事故快报、隐患排查治理等栏目,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调查、处理效率的提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按照《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为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开辟便捷通道,不断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制度建设。2018年度我局暂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全州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根据《条例》和《办法》中相关规定,全局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自治州党委、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要求,与形势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规范。三是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培训和公众参与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019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大力规范推进五公开。严格落实《实施细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健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等制度,根据需要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以及部门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规范政策解读程序及材料,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
(二)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按要求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充分运用主流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在线访谈、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等形式进行解读,正确引导舆论。
(三)保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继续推进我局公开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根据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进一步取消、整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监管检查机制。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四)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等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五)拓展群众办事公开领域。继续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不断规范和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实现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在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两个平台集中办理到位。
(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督查。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规范考核问责,确保工作部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