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份和1—9月份自治州
生产安全事故分析
一、9月份事故情况
9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400%,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40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按县市分
库尔勒市事故1起、亡1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和静县事故1起、亡1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焉耆县事故1起、亡1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博湖县事故1起、亡1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轮台县事故1起、亡1人,同比事故、死亡持平。
(二)按行业领域分
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2起、亡2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建筑业事故3起、亡3人,同比事故增加3起、死亡增加3人。
二、1-9月份事故情况
1—9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34人,同比事故增加8起、上升29.6%,死亡人数增加16人、上升88.9%,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按县市分
1.轮台县事故9起、亡8人,分别占比25.7%、23.5%;同比事故增加5起、死亡持平。
2.和静县事故7起、亡7人,分别占比20%、20.6%;同比事故减少3起、死亡增加4人。
3.焉耆县事故5起、亡4人,分别占比14.3%、11.8%;同比事故增加3起、死亡增加4人。
4.若羌县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8.6%、8.8%;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3人。
5.库尔勒市事故4起、亡3人,分别占比全州11.4%、8.8%;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1人。
6.和硕县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2.8%、2.9%;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7.博湖县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2.8%、2.9%;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8.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2.8%、2.9%;同比事故减少1起、死亡减少3人。
9.巴州公安局事故4起、亡6人。其中:
①州公安局直管G3012吐和高速事故1起、亡2人,分别占比2.8%、5.9%;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2人。
②塔里木公安局沙漠公路事故3起、亡4人,分别占比8.6%、11.8%;同比事故减少2起、死亡增加3人。
(二)按行业领域分
1.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16起、亡15人,分别占比45.7%、44.1%,同比事故减少6起、死亡增加8人。
2.建筑业事故10起、亡11人,分别占比28.6%、32.3%,同比事故增加6起、死亡增加3人。
3.采矿业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8.6%、8.8%,同比事故增加3起、死亡增加3人。
4.其他行业事故4起、亡3人,分别占比11.4%、8.8%,同比事故增加4起、死亡增加3人。
三、事故分析
(一)重点县市事故高发不断。从事故高发县市看,轮台县事故9起、亡8人,占比25.7%、23.5%;和静县事故7起、亡7人,占比20%、20.6%;焉耆县事故5起、亡4人,分别占比14.3%、11.8%;若羌县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8.6%、8.8%;库尔勒市事故4起、亡3人,分别占比11.4%、8.8%;此外,塔里木公安局管辖沙漠公路事故3起、亡4人,分别占比8.6%、11.8%;轮台县、和静县、焉耆县依然是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暴露出我们部分县市和行业监管部门对属地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充分,安全发展观念树得不牢,安全责任压得不实,防范措施织得不密,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重点领域事故无法有效遏制。从行业领域看,道交领域事故16起、亡15人,其中1—9月均有道交领域事故发生;建筑领域事故10起、亡11人,其中3、5、7、8、9月均有建筑领域事故发生,特别是7—9月发生事故高达7起;道交及建筑领域共发生事故26起、亡26人,占比分别高达74.3%、76.5%。可以看出重点领域事故得不到有效遏制势必冲击全州安全生产形势。
(三)“三违”行为导致事故时有发生。从“三违”问题导致事故看,共发生事故(除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外)19起、亡19人,均为“三违”行为导致发生,事故与亡人占比54.3%、55.9%。其中涉及住建部门8起、应急部门5起、交通部门4起、水利部门1起、金融监管部门1起(高坠9起、物体打击5起、冒顶片帮2起,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灼烫各1起),可以看出,相关重点行业领域没有将“三违”问题当做眼前最大的敌人来针对,没有意识到“三违”行为不彻底根治,事故上升趋势将无法得到有效遏止。
(四)同类型事故反复发生。从事故类型看,碰撞事故13起、高坠事故9起、物体打击5起、车辆伤害3起、冒顶片帮2起,共造成32人死亡,死亡占比高达94%;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各县市、各行业领域没有深刻汲取州内事故教训,没有举一反三抓事故隐患排查,导致相同类型事故反复发生、屡禁不止,充分暴露出部分县市、部分行业领域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四、安全防范建议
当前,全州各生产企业已进入经营生产冲刺阶段,继而过度到年底收官阶段,各县市(开发区)要深化实化全覆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挺在事故前面;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三个责任”,消除监管盲区,高位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强化全方位、多层次督查检查,分类施策,精准执法。实现“控总、遏重、防大、减小”目标,即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旅游方面,要重点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旅游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高风险项目安全检查。交通方面,要重点强化隐患治理,严查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加强易拥堵路段车辆疏导,营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建筑方面,要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赶进度、抢工期”行为。城镇燃气方面,要扎实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巡回检查临街烧烤店、小吃摊、大排档、夜市等场所,严防燃气爆炸事故发生。煤矿方面要加快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非煤矿山方面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严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查企业员工违法违规行业。危化方面要持续强化重点部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贸方面要紧盯“三违”问题、检维修作业、外围作业等监管,严防“带病作业”“带病上岗”等违规行为。消防方面要加强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有效管控火灾风险。
(二)强化重大隐患整治。近期,州安办制定印发《自治州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自治州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并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对其进行详细的解读培训,各县市(开发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再培训、再部署、再落实,深入学习宣贯,严格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各自行业实际,细化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倒查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措施,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形成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隐患治理和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开发区)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对瞒报事故要“零容忍”,依法予以严惩。
(三)强化重点时段检查。各县市(开发区)、各部门要统筹各方力量,组织成立专班,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联合督查机制,督促各县市(开发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结合行业特点、节日规律,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起底式、拉网式督导检查,推动各企业各单位压实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零容忍”,要科学精准发现问题,深入细致研究问题,标本兼治解决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督促属地县市和有关部门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方案,明确整改单位、整改领导、整改时限,确保彻底整改、真实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综合运用线上巡查、强化培训、行政处罚、媒体曝光、通报公示、警示约谈等监管手段、联合惩戒机制,倒逼企业压实安全责任,织密防范措施,守牢安全底线。
(四)强化自然灾害预防。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要针对季节性天气特点,及时发布我州灾害天气监测预警信息;要建立联动机制,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扎实做好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震、森业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加强林区草原农事用火、民事用火管理,高风险时段,严禁野外用火。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