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份和1—8月份自治州生产安全事故分析
一、8月份事故情况
8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40%,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35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按县市分
和静县事故3起、亡5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4人。
和硕县事故1起、亡1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轮台县事故3起、亡3人,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3人。
(二)按行业领域分
道路交通领域事故4起、亡6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5人。
建筑施工领域事故2起、亡2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机械制造领域事故1起、亡1人,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二、1-8月份事故情况
1—8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29人,同比事故增加4起、上升15.38%,死亡人数增加12人、上升70.58%,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亡人事故25起、亡29人。
(一)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领域事故12起、亡16人,分别占比48%、55.17%;同比事故减少4起、死亡增加11人。
2.建筑施工领域事故6起、亡6人,分别占比24%、20.68%;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减少2人。
3.矿山领域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12%、10.3%;同比事故增加3起、死亡增加3人。
4.商贸服务领域事故2起、亡2人,分别占比8%、6.8%。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2人。
5.危化领域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4%、3.4%。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6.机械制造领域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4%、3.4%。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二)各县市(开发区)事故情况
1.轮台县事故7起、亡7人,分别占比28%、24.14%;同比事故增加5起、死亡持平。
2.和静县事故4起、亡6人,分别占比16%、20.68%;同比事故减少4起、死亡增加3人。
3.焉耆县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12%、10.3%;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3人。
4.若羌县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12%、10.3%;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3人。
5.库尔勒市事故2起、亡2人,分别占比全州8%、6.8%;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2人。
6.和硕县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4%、3.4%;同比事故、死亡持平。
7.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4%、3.4%;同比事故减少1起、死亡减少3人。
8.巴州公安局事故4起、亡6人。其中:
①州公安局直管G3012吐和高速事故1起、亡2人,分别占比4%、6.8%;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2人。
②塔里木公安局沙漠公路事故3起、亡4人,分别占比12%、13.8%;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3人。
三、事故分析
(一)同类型事故屡发。25起亡人事故、死亡29人中,①碰撞事故10起、亡13人,占比40%、44.83%;②高处坠落事故7起、亡7人,占比28%、24.14%;③物体打击事故3起、亡3人,占比12%、10.34%;④冒顶片帮事故2起、亡3人,占比8%、10.34%;⑤车辆伤害事故3起、亡2人,占比12%、6.9%;⑥灼烫及其他事故2起、亡2人,占比8%,6.9%。碰撞、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反复发生,是导致事故反弹的主要原因。
(二)短时期内事故频发。亡人事故中,①从月度看。6月事故5起、亡7人,占比20%、24.14%;7月事故5起、亡5人,占比20%、17.24%;8月事故7起、亡9人,占比20%、17.24%。6月至8月共计事故17起、亡21人,占比68%、72.41%。②从单日看。7月26日连续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8月31日事故2起、死亡2人。③从伤亡人数看。6月至8月共发生4起亡2人和1起亡1人伤7人事故,均集中在交通领域。进入6月后事故多发频发,虽均为一般事故,但发生较大事故风险极高。
(三)部分领域事故多发。亡人事故中,①道路运输领域事故12起、亡16人,占比48%、55.17%;②建筑施工领域事故6起、亡6人,占比24%、20.69%;③矿山领域事故3起、亡3人,占比12%、10.34%;④商贸服务、危化、工贸领域各发生事故1起、亡1人。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矿山等领域依然是事故多发和风险防范重点领域。
(四)个别县市事故高发。亡人事故中,①轮台县事故7起、亡7人,占比28%、24.14%;②和静县事故4起、亡6人,占比16%、20.69%;③焉耆县、若羌县各发生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12%、10.34%;④库尔勒市事故2起、亡2人,分别占比8%、6.9%;⑤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硕县各发生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4%、3.45%。此外,塔里木公安局管辖沙漠公路事故3起、亡4人,分别占比12%、13.79%;州公安局管辖高速事故1起、亡2人,占比4%、6.9%。轮台县、和静县、焉耆县、若羌县、库尔勒市等县市以及沙漠公路仍是事故高发县市(区域)。
四、原因分析
(一)担当精神不强、工作落实不力。部分部门对“三管三必须”要求不落实,在监管责任上“推责避责、划圈划线”,在工作衔接上不愿靠前一步,担当作为。州交通运输局对自治州多次通报提醒、警示函告加强乌尉、那巴高速建设项目风险防范工作的提醒提示置若罔闻、行动缓慢。部分企业对风险隐患“叫不醒、喊不应”,站在危险边缘看不到风险隐患。乌尉、那巴高速项目部负责人对监管部门关于部分标段采石场边坡高度近15米、边坡角近90度等突出问题隐患整改缓慢,警示约谈未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风险防控意识严重欠缺,4天时间内连续发生那巴高速“8·28”冒顶片帮、乌尉高速“8·31”车辆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二)汲取教训不深、防范措施不细。部分县市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连发、多发。和静县短期内(30天内)连续发生“8·18”交通、“8·28”冒顶片帮、“8·31”车辆伤害事故,造成4人死亡;轮台县连续发生“8·13”高处坠落、“8·22”物体打击、“8·31”高处坠落事故,共计死亡3人。部分行业领域举一反三不扎实,风险研判不精准,警示教育不深刻。1至7月建筑施工领域发生4起亡4人事故后,8月又发生2起亡2人事故,同时2起事故均为高处坠落事故,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同类型事故反复发生5起、亡5人。
(三)监管手段不硬、隐患底数不清。部分县市(开发区)、部门没有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思想重视不够、推进力度不足、工作进展不均。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行动开展以来查找、统计上报重大事故隐患仅4项,且3项集中在一家工贸企业,与辖区企业数量、规模严重“反比”。交通运输事故多发频发,但查改重大事故隐患仅6项,文旅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零”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深刻认识“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成本”,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不主动。全州入库231项重大事故隐患中企业自查61项、占比26.07%,其中矿山企业32项、建筑施工企业13项、危险化学品企业7项,其他行业领域企业自查重大隐患极少,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仍未压实,也暴露出县市和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标准不高、压力传导不够,要求不严、手段不硬、底数不清。
五、安全防范建议
(一)织密“责任网”。一是牢固树立“重大隐患就是生产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巴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倒查追责制度》,对工作不细不实,重大隐患该查出来而没有查出来的,严格倒查追责到位到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修订完善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和交叉领域、新兴业态等监管职责,对职责履行缺失、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市(开发区)、部门,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移交问责等措施,压实责任、推进工作,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三是以“督企+督政”方式,对典型事故和重大问题隐患在全州正式通报,同步向相关县市政府、部门和企业发督促整改函,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四是全面梳理在巴州境内建设的交通、水利等行业领域建设项目,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部门监管职责,坚决杜绝因失控漏管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筑牢“防火墙”。一是按照马兴瑞书记“关键要靠投入技术,解决本质安全”要求,在织密“互联网+”安全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推广应用气体、温度、烟感、边坡等智能传感、测量仪器,提升风险自动化感知、监测能力,出现危险及时预警、撤人。二是全面落实自治州6月21日安委会全体会议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会、7月19日煤矿安全座谈会精神,深入推进矿山领域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扎实做好燃气等专项排查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安全风险。三是深刻汲取近期疆内外事故和今年以来我州事故教训,持续组织事故企业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办好问题企业高管、“三违”员工、有限空间等培训班,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州受警示”,始终警钟长鸣、利剑高悬,严防屡屡重蹈覆辙。
(三)用好“指挥棒”。一是用好自治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考核列为“不合格”等级的县市、部门实行综合性考核“一票否决”,并责令向州党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和执法权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有关司法解释,加大事故前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措施“打痛叫醒”。三是建立健全差异化执法模式,大胆放手“好”的企业自主管理;聚力抓住“差”的企业重点监管,通过“互联网+”安全监管、明查暗访、夜查夜访,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执法小分队等方式,集中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违法企业,媒体曝光典型案例,推动企业真查真改重大事故隐患。
(四)守住“安全线”。一是紧盯超能力超强度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规动火作业、层层转包、无证作业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台账、分片到人、盯住不放,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二是将自治区约谈会交办问题和国家、自治区矿山帮扶指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举一反三,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促落实,通过“回头看”、抓实整改、跟踪督办、结果审核,坚决做到立行立改、闭环管理、巩固成效。三是完善公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通过“自治州安全生产隐患随手拍APP”等平台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奖激励举报人、“吹哨人”,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