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份和1—7月份自治州
生产安全事故分析
一、7月份事故情况
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25%,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28.6%,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领域事故2起、亡2人,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1人。
2.商贸服务领域事故2起、亡2人,分别占比11%、10%。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2人。
3.建筑施工领域事故1起、亡1人,同比事故减少1起、死亡减少5人。
(二)各县市(开发区)事故情况
1.库尔勒市事故1起、亡1人(商贸领域),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2.焉耆县事故1起、亡1人(建筑施工领域),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3.和静县事故1起、亡1人(道交领域),同比事故持平、死亡增加1人。
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亡1人(商贸领域),同比事故减少1起、死亡减少3人。
5.塔里木公安局沙漠公路事故1起、亡1人(道交领域),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二、1-7月份事故情况
1—7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20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9.52%,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33.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亡人事故18起、亡20人。
(一)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领域事故8起、亡10人,分别占比44.4%、50%;同比事故增加3起、死亡增加5人。
2.建筑施工领域事故4起、亡4人,分别占比22.26%、20%;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减少3人。
3.矿山领域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16.6%、15%;同比事故增加3起、死亡增加3人。
4.商贸服务领域事故2起、亡2人,分别占比11%、10%。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2人。
5.危化领域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5.5%、5%。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二)各县市(开发区)事故情况
1.轮台县事故4起、亡4人,分别占比22.2%、20%;同比事故减少1起、死亡减少3人。
2.焉耆县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17%、15%;同比事故增加3起、死亡增加3人。
3.若羌县事故3起、亡3人,分别占比17%、15%;同比事故增加3起、死亡增加3人。
4.库尔勒市事故2起、亡2人,分别占比全州11%、10%;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
5.和静县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5.5%、5%;同比事故减少1起、死亡减少1人。
6.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亡1人,分别占比5.5%、5%;同比事故减少1起、死亡减少3人。
7.巴州公安局事故4起、亡6人。其中:
①州公安局直管G3012吐和高速事故1起、亡2人,分别占比5.5%、10%;同比事故增加1起、死亡增加2人。
②塔里木公安局沙漠公路事故3起、亡4人,分别占比16.6%、20%;同比事故增加2起、死亡增加3人。
三、事故分析
(一)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反弹。23起事故中亡人事故18起①道路交通领域事故8起、亡10人,同比增加3起、5人,分别占比44.4%、50%;②建筑施工领域事故4起、亡4人,增加1起、3人,占比22.2%、20%;③矿山领域事故3起、亡3人,增加3起、3人,占比16.6%、15%;④商贸服务领域事故2起、亡2人,增加2起、2人,占比11%、10%。⑤危化领域事故1起、亡1人,增加1起、1人,占比5.5%、5%。交通运输事故占比较大,建筑施工、矿山、商贸、危化等领域事故反弹。
(二)部分县市事故明显抬头。亡人事故按属地分呈现3减、4平、4升态势。①3个县市亡人事故减少:轮台县事故4起、亡4人,减少1起、3人;和静县事故1起、亡1人,减少1起、1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亡1人,减少1起、3人。②4个县市亡人事故持平:尉犁、且末、和硕、博湖未发生亡人事故,同比持平。③3个县市及州直亡人事故上升:焉耆县事故3起、亡3人,增加3起、3人;若羌县事故3起、亡3人,增加3起、3人;库尔勒市事故2起、亡2人,增加1起、1人;州直沙漠公路及高速事故4起、亡6人,增加3起、5人。焉耆县、若羌县及州直沙漠公路(高速)交通亡人事故明显抬头;轮台县虽同比下降,但仍居各县市首位。
(三)高处坠落事故风险突出。除道路交通事故外,其他亡人事故10起、亡10人,①高处坠落事故5起、亡5人,分别占比30%;②物体打击事故3起、亡3人,占比30%;③灼烫事故1起、亡1人,占比10%;④煤矿顶板事故1起、亡1人,占比10%。虽未发生较大事故,但“零打碎敲”亡人事故破坏我州安全生产向好态势,特别是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同时3起物体打击亡人事故也由高处坠落引发,必须高度重视,针对防范。
四、原因分析
(一)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进入6月后全州事故多发,6、7月各发生亡人事故5起,共计10起、亡12人,同比增加3起、5人;占今年以来亡人事故起数的55.56%、死亡人数的60%。6、7月事故反弹的主要原因是汲取教训不深刻、同类事故反复多发:10起亡人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及由高处坠落引发物体打击事故达5起、亡5人,特别是焉耆发生“5·28”事故后,又连续发生“7·2”高处坠落事故,7月26日库尔勒上库工业园、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同一日各发生1起、亡1人的高处坠落事故,充分说明部分部门和县市、开发区没有深刻汲取同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不扎实,警示教育不深刻,风险研判不精准,防范措施不落实。
(二)现场真实情况不掌握。部分部门对企业生产一线真实情况不掌握、隐患排查不深入、防范措施不针对,监管存在盲区空白,导致同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汽修厂先后发生“3·26”车辆伤害、“6·8”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社会影响恶劣。建筑施工领域连续发生2起高处坠落事故及2起高处坠落引发物体打击事故,共亡4人,是该领域事故反弹的直接原因。部分县市(开发区)对后疫情时代企业抢效益、补损失,不顾安全“大干快上”的风险不掌握、管控不有力、苗头未遏制,轮台天运化工春耕季节忙于生产忽视安全发生“4·15”灼烫事故、亡1人、伤2人,且企业瞒报、性质恶劣。
(三)“三违”行为压减未见底。部分县市、部门对“三违不除、事故不止”的重视不够,指导企业动真碰硬、铁心铁腕处理“三违”行为力度不足、末梢责任压得不实,除交通事故外,库尔勒华安煤矿“2·8”顶板、若羌县“5·16”物体打击、轮台县“6·1”物体打击等10起亡人事故均由“三违”行为引发。部分企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风险隐患“视而不见”,一线从业人员思想松懈麻痹,安全意识严重淡薄,“三违”行为屡查屡犯。若羌志存碳酸锂建设项目对隐患整改指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发生“3·7”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五、安全防范建议
(一)强化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针对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的情况,制作自治州防范高处坠落警示教育片,在全州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在建、新开工项目以及建筑领域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工作。同时,将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作为监督检查、视频巡查以及企业“高管培训班”、“警示约谈会”、“三违”提升班的重点内容,持续深化事故企业“现身说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宣讲,加强监管、强化培训、提升意识、拧紧开关,努力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提升掌握真实情况“精度”。针对“十四运”等重要时段,通过暗查暗访、夜查夜访,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真实情况,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律、经济、行刑衔接等联合惩戒手段,全面构建“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安全工作氛围。织密工业视频监控“互联网+”可视化安全监管平台,时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三)笃定压减三违行为“硬度”。将反“三违”行为作为企业“红橙蓝绿”分级监管的依据,对“三违”行为多发易发企业强化现场执法、依法顶格处罚,对反“三违”成效显著企业减少现场执法频次、鼓励自我管理。推广应用“自治州安全生产随手拍APP”,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手机APP、举报电话和网站等多种方式,举报“三违”行为、安全风险、事故隐患,依法保护举报人,落实奖励制度,有效发挥“吹哨人”作用。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