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发放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公告
(2024年第02号)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65号)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2024年9月30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函告我局,巴州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1家,许可证编号为:(巴)YHPF〔2024〕001号。经巴州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决定对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焉耆分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予以重新发放。情况如下:
1、注销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号:(新)PF〔2024〕01773号;有效期:2023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1日。
2、注销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焉耆分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号:(新)PF〔2024〕01371号;有效期:2024年01月27日至2027年01月26日。
3、重新发放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号:(巴)YHPF〔2024〕001号;仓储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天山区铁门关路东侧,州民政局化工厂用地南侧(原北山垃圾场院内4号);有效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
特此公告。
巴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