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森林消防
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概况
巴州森林消防2022年部门预算——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巴州森林消防支队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
二、单位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州森林消防支队单位预算由支队本级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
一、关于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巴州森林消防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12,909.50万元。
二、关于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收入预算12,909.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535.00万元,占50.6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6.13万元,占36.84%;其他收入1,618.37万元,占12.54%。
三、关于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支出预算12,90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1.50万元,占86%;项目支出1,768.00万元,占14%。
四、关于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17.1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756.13万元、上年结转3,061.00万元;支出包括:住房保障支出380.00万元,占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40.00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13万元,占比4%、卫生健康支出45.00万元,占比1%。
五、关于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中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56.13万元。主要是2021年受养老保险政策暂未出台影响,支队未列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22年新增此项支出;2022年度支队卫生健康支出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中安排,2022年调整至卫生健康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住房保障支出319.00万元,占6.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40.00万元,占84.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13万元,占比7.4%、卫生健康支出45.00万元,占比0.95%。
六、关于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87.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
公用经费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关于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巴州森林消防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1.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巴州森林消防支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9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主要用于消防救援人员、装备运输,后勤保障等任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2022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对支队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1768.00万元,一级项目6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9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森林消防专项业务费、油料费等项目2022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善管理,完善政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巴州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森林消防局的其他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的保障经费、地方财政专项经费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森林消防局各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指森林消防局各级用于履行单位职责,为圆满遂行综合性消防救援任务而发生的各类支出,包括消防救援装备购置费、消防救援专项业务费、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项):指森林消防局的机动经费,用于解决各类急需和不可预见性支出,减少预算调整。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森林消防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森林消防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森林消防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