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安排,2019年6月21日,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向州应急管理局(原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应急管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8日,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应急管理局(原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组通过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党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州应急管理局(原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巡察期间,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意识不强,在严格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打折扣,搞变通;个别班子成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意识淡薄,行政执法不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偏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不严;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不到位,退休党员疏于管理;工作作风不实,文书档案管理不规范;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力;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向州应急管理局(原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牢牢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上下功夫。三是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四是要抓好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帮扶规划,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精准施策,确保定点帮扶村贫困群众如期脱贫。
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问题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工作要求,聚焦和服务总目标,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体现忠诚担当。要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改起,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抓手,扎实开好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剖析思想、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找差距,着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落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坚持从严从实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坚决防止敷衍了事、击鼓传花,确保问题整改见实见底见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州党委巡察反馈意见,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把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动力,凝心聚力推动应急管理各项事业发展。
自治州党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州应急管理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局“访惠聚”工作队队员代表等43人参加了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