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医学科研管理,促进医学科技发展,根据医院各专业领域现有专业发展状况、技术力量和研究基础等,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支持重点领域
1. 按专业领域设四个专项。面上项目基金专项、青年科研基金专项、临床护理研究专项及医院管理基金专项。
2. 根据医院发展,医院各临床重点专科要积极动员科室人员申报各类专项项目,且要围绕医院重点发展方向开展科学研究。
(一)面上项目基金专项
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力图通过研究得到新的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鼓励开展具有前瞻性探索性研究工作;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年限为2年。
(二)青年科研基金专项
此基金的设立是为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研究,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快速成长和优秀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在4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年限为2年。
(三)临床护理研究专项
为提高临床护理研究水平,促进医院护理工作的发展,特设立临床护理研究专项,研究年限为2年。
(四)医院管理基金专项
为使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跟踪国内外医院管理新理论、新方法,鼓励广大医院管理工作者结合医院实际工作开展医院管理研究,研究年限为2年。
二、资助计划
本项目设立:面上项目基金专项(2万元/项)5项、青年科研基金专项(1万元/项)6项、临床护理研究专项(0.5万元/项)6项、医院管理基金专项3项(0.5万元/项×2项,自筹1项)。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申报程序:原则上一个科室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人必须是我院在职职工。项目申请书按照统一的《巴州人民医院科研项目申请书》文本格式(已发布在钉钉群及OA)填写,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教科苏布德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钉钉。
2. 项目任务的基本要求:(1)面上项目基金专项结题时发表至少1篇SCI或北大核心、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华系列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收录论文。
(2)青年科研基金专项结题时发表至少一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
(3)临床护理研究专项、医院管理基金专项结题时按照项目合同书完成考核指标,发表论文需是在新闻出版总署(https://www.nppa.gov.cn/)上查询到的正规期刊。
3. 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数据库科普等,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应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第一标注“巴州人民医院”资助。
四、申报院级科研项目的注意事项
研究目的要明确,具有先进性,注重实用性;旨在解决临床实践中认识上或应用上的问题。结合所学知识、专业特长和经验,提出亟待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查阅文献资料,掌握研究的最新动态,使研究有较高的起点,并建立在充分的理论基础上,努力完成预期任务。根据研究目的选择合理的设计方案,使用安全和正确的措施,严格控制影响因素,保障结果真实可靠。
医院将按照管理办法对院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检查与反馈,在课题结题验收后,对研究工作开展较好、取得成果、发现新研究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评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对院级项目研究工作开展不利,不能按申报书完成者,按照《巴州人民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将停拨其经费或撤销课题。
五、不支持的范围
1. 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有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
2. 院领导、科主任、援疆专家可作为项目指导者,排名第二。
3. 项目负责人既往有立项的自治州级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不建议申报。
4. 项目立项后未能按时结题,且不能提出合理的延期原因的科室或申报人。
5. 项目申报科室及申报人在自治区科技厅和巴州科技局有不良信用记录。
六、科研诚信要求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防范科研工作中的科研不端行为,现就有关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注意事项做出以下说明和要求。
1. 科研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的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
2.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隐瞒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信息,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标注基金来源)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科研伦理和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研究应按照相关要求提请伦理审查;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研项目。
5. 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