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院各项对口支援工作,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国卫医函〔2021〕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对口支援的范围
对口支援工作是指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乡对口支援、对口支援社区、政府指令性任务、医疗机构的友好帮扶以及医务科统一组织的医疗保障、巡回义诊等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由医务科、护理部、运营管理办公室配合完成对口支援日常工作。
组 长:许多恒
副组长:史 松
成 员:关玉花、于怀江、张国峰、唐雪峰、马红蕾
胡晓东、刘 冬、韩 霞、丁江平、徐 彬
李淑红、张 跃、许晓岚、孟 萍、张 媞
汪小辉、马景浩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对口帮扶工作全面管理,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向院党委汇报。
(二)组织人事科职责
1. 学习贯彻落实有关对口支援工作的政策、规定或文件精神,制定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制度。
2.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受援单位的现状和实际需要,签订对口支援协议,确定对口支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规划、计划及方案。
3. 负责对口支援行政管理人员、中层干部的选派工作。
4. 负责对口支援派出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
5. 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对口支援单位时,由组织人事科提出建议,经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医务科、护理部职责
1. 负责医护人员及医疗队的组织、选派等相关工作。
2. 及时收集、掌握对口支援医疗队工作动态,做好派出队员工作量的统计、医疗质量的监管,推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 负责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
(四)运营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派出人员绩效待遇的核算。
(五)纪检监察室职责
负责对派出人员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和拒腐防变教育,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人员选派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十二条规定:地州市级以上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基层服务经历累计满1年;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基层服务经历累计满6个月。基层服务包括:参加万名医师对口支援服务;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等;派驻到县级以下医联体机构工作;派驻到自治区保健委员会指定的医疗保障点、自治区纪委监委系统工作站等开展医疗服务。参加其他指令性保健服务、医疗保障、义诊、巡回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疫情防控,在基层医院进行短期帮扶等,累积30次等同基层服务1年。
我院参加对口支援人员,主要以晋升职称前需要完成基层服务任务人员为主。拟参加对口支援任务的人员须通过OA系统提出申请,填写《对口支援派出人员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1),经所在科室主任、组织人事科、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提交医务科汇总。申请对口支援任务3个月以上名单,报院党委会通过。
如科室推荐及自愿报名人数不能满足拟派出需求,或对口支援有医技、护理、行政管理岗位需求的,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人事科统筹考虑后提出选派人选建议,报院党委会通过。
四、对口支援任务分类
对口支援任务分为两类:
1.长期任务:派驻对口医疗机构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
2.短期任务:参加医务科安排的指令性保健服务、医疗保障、义诊、巡回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疫情防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等。
注:需要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至少完成50%长期任务和50%短期任务。需晋升主任医师人员至少完成30%长期任务和70%短期任务。
五、待遇
(一)工资、绩效及补贴
1. 有帮扶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按照医院外派人员绩效发放办法执行。
2. 赴若羌、且末等五类地区执行长期对口支援任务者,由受援方发放地区艰苦津贴。派往地区待遇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如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予以调整相关待遇。
(二)休假
1. 执行长期对口支援任务者在完成任务后,医院给予相应调休,不影响原有休假。具体规定如下:
2. 派出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对口支援任务者,任务完成回院后可调休2天。
3. 连续执行3个月(含)以上,6个月以内对口支援任务者,任务完成回院后可调休3天。
4. 连续执行6个月(含)以上对口支援任务者,任务完成回院后可调休4天。
5. 以上休假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国家有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派出人员的病事假管理参照组织人事科相关规定执行。
六、派出医师职称聘任等相关问题
所在专业或科室有对口支援派出任务的,医师在参加医院职称聘任之前须完成对口支援任务。对口支援任务未完成的需补课完成后方可聘任。
七、考核
派出人员在执行对口支援任务期间,需认真记录工作情况,任务结束要有个人总结并填写《医院对口支援派出人员期满考核表》(详见附件2)。
每名派出人员在对口支援任务结束时,由受援医院对派出人员的工作进行鉴定和考核。重点考核临床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派出医师在受援医院工作时间,临床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培训教学情况,当地患者对派出人员的评价等。考核结果作为派出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派出人员在受援医院工作期间考核结果评为差的,视为派出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
对于违反廉洁行医制度的派出医务人员,由受援医院将相关情况通报我院,我院纪检监察室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违法违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拒不执行对口支援任务,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到达受援单位执行任务者,视情况给予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推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处理,人员所在科室,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八、其他
如本办法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 医院对口支援派出人员报名审核表
2. 医院对口支援派出人员期满考核表
3. 2023年度巴州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任务清单
巴州人民医院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医院对口支援派出人员报名审核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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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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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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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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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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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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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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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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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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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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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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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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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写明已取得职称晋升时间、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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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对口支援方式 |
长期任务 月 短期任务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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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意见 |
科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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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意见 |
科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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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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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会意见 |
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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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 存档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医院对口支援派出人员期满考核表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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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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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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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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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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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情况 |
(含事假、病假情况,出席受援医院医疗、培训工作情况) 事假 天,病假 天,
受援医院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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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工作个人总结 |
(含诊疗病人数,完成手术例数,教学查房次数、讲座培训次数等)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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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医院考核 意见 |
受援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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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考核意见 |
组织人事科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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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存档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2023年度巴州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任务清单
1. 签订帮扶协议的单位有:若羌县人民医院、且末县人民医院、和硕县人民医院、塔石化、州公安局。
2. 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对口支援单位有:巴州看守所、巴州强制戒毒所。
3. 属于医疗机构友好帮扶的单位有:萨依巴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医务科组织的各类指令性保健服务、医疗保障、义诊、巡回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