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州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报请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 ⠂ ⠂ ⠂ ⠂ ⠂ ⠂ 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4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推动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创新性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结合我州非遗资源与保护发展现状,积极创新开展保护传承工作,使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非遗成果全民共享,保护传承效果显著增强,形成具有巴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格局。
二、基本现状
全州现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14个,国家级传承人9人;自治区级项目名录51个,自治区级传承人29人;自治州级保护项目名录179个,自治州级传承人617人;县级保护项目名录625个,县级传承人724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非遗传承展示不够。对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内涵挖掘不深,价值阐释不足,宣传推广不充分,利用非遗成果服务文化润疆、增进群众获得感的办法举措不多。二是非遗传承保护队伍结构不均衡。全州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人,60岁以上7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29人,60岁以上20人,面临后继乏人的问题。三是非遗经费投入不足。州、县级非遗项目保护经费和传承人传习费缺乏,传承人的积极性激发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掘、整理、保护、传承等工作难度增大。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普查登记。2024年开始各级非遗保护单位每两年对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状态、生存环境、传承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及时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变化,摸清底数,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妥善保存有关实物、资料。明确重点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对已列入非遗代表性名录的濒危项目,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抢救性保护措施。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采集记录,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宣传和利用留下宝贵资料。
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
(二)加强评审认定。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评审制度,进一步健全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市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系统开展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及代表性项目单位调整认定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健全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以传承为中心,审慎开展推荐认定工作,加强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监督和退出机制。持续开展五年一次自治州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评审认定,2024年开展第四批自治州级和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重点培育、扶持一批非遗项目、传承人,做好非遗资源储备工作。加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五年一次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
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
(三)优化分类保护。深入阐释挖掘江格尔、祝赞词等民间文学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时代价值、社会价值,开展抢救记录。创新表现方式,加强对长调民歌、花儿(新疆花儿)、罗布淖尔民歌、赛乃姆、萨吾尔登等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州本级及各县市每年开展此类非遗活动不少于2场。推动杂技与竞技类非遗项目纳入全民健身活动,州本级及各县市每年开展此类非遗活动不少于1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强化对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推动其在现代生活中的广泛应用。
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州民宗局、卫健委,各县市
(四)落实资金保障。多渠道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参照国家、自治区的做法,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州本级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州级非遗传承人传习费,县市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发放县级非遗传承人传习费。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
(五)强化队伍建设。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各县市选优配强非遗保护工作队伍,使其工作能力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文化传承队伍结构,提高中青年传承人比例,实现四级传承人梯次配备。创新传承人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壮大传承队伍,每个县市全年开展非遗培训不少于5场。通过家庭式、师带徒、生产式等方式,加大中青年传承人培养力度,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提升传承人传承能力。
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
(六)提升数字赋能。坚持将非遗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推动博湖县西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中心、库尔勒市民俗博物馆、焉耆县美食博物馆、和静县民俗展示中心等创新展示方式,通过数字体验机、VR互动、智能棋盘、电子书法桌等沉浸式体验设备,化静态展示为互动体验,让群众沉浸式体验非遗文化魅力。在“巴州文化云”平台建立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实现非遗资源信息的集成共享,推动数据向社会开放。各县市充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传统技艺的宣传、教学、推广实践每年不少于5场。
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州融媒体中心,各县市
(七)推动融合发展。推动非遗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以库尔勒市入选首批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为契机,发挥好全州21个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样板作用,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示范村镇、社区、街区。运用研学、观光实践等方式,接点连线形成活动发展的合力,充分利用和静赛利青乳业有限公司等传统工艺传承基地、博湖东归西海部落等非遗集市在促进文旅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开辟非遗传承人工作室、创作室,推动非遗项目向文创产品、旅游产品创造性转化,各县市每年研发文创产品不少于5件。在库尔勒天鹅河景区和新汇嘉时代、博湖开都河景区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及夜市组织开展非遗展示展演,销售非遗纪念品。
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
(八)促进传播交流。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周、“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博览会、旅游推介等平台,提升我州非遗产品的社会认可度和传播力。支持鼓励我州优秀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各类会展、展演活动,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增进交流合作。同河北等省市开展非遗传承人手拉手活动,让我州的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成为促进与其他省市友好交往交流的“连心桥”。组织拍摄60岁以上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纪录片,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宣传推广。每个县市用新媒体传播非遗故事每年不少于5条。
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州融媒体中心,各县市
(九)融入教育体系。鼓励支持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将非遗项目融入实训教学过程,建立具有我州非遗特点的课程体系,培育既懂非遗技艺又懂现代经营管理和现代科技的复合型非遗创新人才。加强非遗普及教育,持续发挥巴州三中、博湖县中学、和静县四中、尉犁县一中、库尔勒市哈拉玉宫中心学校等非遗保护传承教育普及基地作用,鼓励更多学校开设非遗保护相关课程,让学生亲身参与和体验非遗文化,增加对非遗项目的兴趣和理解,零距离感受非遗魅力。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文旅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民政府汇报,主动争取支持,进一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压实责任,定期研究非遗保护工作,全面落实非遗保护事业“五纳入”规定。加大非遗传承保护设施建设,新建或提升非遗展示体验中心、传习所(点)。鼓励企事业单位合法合理利用非遗资源,形成有利于保护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坚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提高预算绩效一体化水平,深入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