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文体广旅局,州文化馆:
现将《自治州“群众村晚”展演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31日
自治州“群众村晚”展演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关于广泛开展“群众村晚”文体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在全州开展“群众村晚”文体系列活动,融合乡土文化、乡村旅游、脱贫攻坚、特色产业等元素,通过群众自编、自导、自演的方式,展现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美好生活。
(一)文艺演出。新创作并广泛推广演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层群众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作品。包括广场舞、器乐演奏、相声、杂技、戏曲等内容。
(二)非遗展示。邀请非遗传承人、公益美术师及文化能人等,开展剪纸、刺绣、骨雕、乐器制作等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展示展演。组织群众开展社火、麦西热甫、赛乃姆、萨吾尔登、花儿等表演。
(三)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乡村篮球赛、足球赛等群众性球类活动、群众趣味运动会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摔跤等各具特色的体育竞技活动,让各族群众享受运动带来乐趣的同时,丰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援疆省市特色群众节目。借助河北省援疆力量,可将河北省对口市及本县市优秀的、有特色的群众节目纳入活动各环节,增加互动性、交流性,让各族群众充分感受到祖国大家庭丰富多样的文化魅力。
(五)灯会活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文化广场、公园、剧院、文化大院等场地宽阔、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场所,结合中华传统节日进行重点打造,着重将中国元素、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融入灯会活动。
(六)特色美食展。组织焉耆特色小吃、和静和硕蒙餐、尉犁罗布烹烤、且末若羌沙漠烧烤、博斯腾湖湖鲜等特色美食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进行集中展览、展示、展销,增加群众在春节、元宵灯会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活动期间的停留时间,丰富节日“夜游”体验、提升“夜游”品质,激发夜间经济活力。
二、活动安排
总体活动时间为2023年10月—2024年3月,具体分四个部分。
(一)全州联动积极参与。2023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在全州每一个行政村广泛动员群众组织文艺节目、体育竞赛、广场舞、非遗、美食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文化部门搭建群众展示自我的平台,通过群众自编、自导、自演的方式,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各级文艺院团、文化馆、体育科室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培训,及时发现有特色的优秀文艺节目、体育项目,推荐全疆示范展示。
(二)分会场推荐展示。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我州选拔推荐的优秀“群众村晚”节目需赴阿勒泰地区参加全疆优秀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展演。各县文艺院团、文化馆要制定详细计划,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辅导并挖掘优秀节目。各县市12月8日前须将选拔出的1个优秀节目的视频、照片、文字介绍等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三)主会场示范展示。2024年2月上旬,自治区将在塔城地区调演全疆各地优秀文艺作品,举办2024年自治区“乡村春晚”,并从“乡村春晚”中推选多个优秀节目参加在新疆广播电视台录制播出的自治区2024年电视春晚。各县市,州文化馆要全力推荐争取我州优秀节目参加自治区“乡村春晚”展示主会场展示,力争有优秀节目参加自治区2024年电视春晚。
(四)全疆巡演。2024年2月中下旬,自治区将组织各地推选出的基层优秀节目赴全疆各地进行交流巡演。各县市、州文化馆要全力配合做好交流巡演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负责本县市全民健身竞赛活动指导、“村晚”节目编排等,挖掘打造乡镇级、村级“村晚”示范点和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每个乡镇设立1个“村晚”村级示范点,每个县市设立1个“村晚”乡镇级示范点,自治州将择优设立1个“村晚”县级示范点。
(二)各县市文旅局要在活动整体设计、具体实施、宣传推广等方面,确保内容符合“群众村晚”项目相关要求。要充分发挥乡村文艺小分队的作用,整合资源,保证效果。各县市可与兵团、驻地部队联合举办活动,推动文化建设兵地、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三)巴州文化馆赴各县市帮助指导“村晚”优秀节目。
(四)各县市自活动开展之日起,每月5日、15日、25日报送活动期间相关视频(10~15秒)、图片(3~5张)、文字(50字左右)等至发送州文旅局,以便筛选整理后报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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