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第四十一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报2019—2020年新增高效节水67.2万亩,实际仅新增32.7万亩。
二、整改时限
2024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
统筹完成2019—2020年新增高效节水未完成的34.5万亩高效节水建设任务。
四、整改措施
1.把34.5万亩补建任务与各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同步实施,2022年完成11万亩,2023—2024年完成23.5万亩高效节水建设任务。
2.全面提升高效节水建设水平,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挂图作战、加强督办,每季度调度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3.鼓励项目区受益群众和土地流转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筹措资金开展高效节水建设。
五、完成情况
1. 有序推进节水补建任务达标。制定印发《巴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新建高效节水补建任务方案》,结合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目前34.5万亩高效节水补建任务已全部完成。
2. 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管。制定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巴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推进整体建设水平提升。定期组织资金支付和项目建设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常态开展督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 多元筹资实施节水项目建设。统筹2022年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动土地流转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自主投入资金开展高效节水、地力提升工程。2022年且末县国资公司筹资建设高效节水面积0.5万亩,2023年且末县众泰欣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高效节水面积3万亩。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0996—2031753 邮箱:421983072@qq.com
验收单位电话:0991—8565065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