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巴州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评定及监测工作,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引领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规定,巴州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巴州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巴州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7月27日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反馈发至邮箱:bz995511@163.com。联系人:巴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联系电话:0996-2046378。
附件:1.《巴州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
2.《巴州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巴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