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巴州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州电子政务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发布热点问题,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环保机关和环保工作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指示,并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强调政务公开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是政府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是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生态环境公信力、增强环保威慑力、扩大环保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我局坚持“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傲尤特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张光文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1名干部专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了领导、机构、人员到位,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科室、单位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制作,科长负责审核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读后报局办公室予以公布。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公开。一是加强执法审批公开,加强对环保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处罚、环境执法、环评审批等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监督和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二是加强行政服务公开,编制并发布了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让具体经办人员、内部监督人员以及社会公众能够了解工作的全过程,便于监督;三是强化对内公开工作,对专项资金使用、大宗设备采购、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情况、评先选优情况等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加强对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的公开,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和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2019年,我局无相应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再次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对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关事项,认领其中48个事项,并在一体化平台进行录入和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环保工作,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不断开拓形式、拓展公开内容。一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要求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分级审查制度,主动公开的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报分管领导批准,重大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批,然后予以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答复由相关科室负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拓展公开方式。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州生态环境局微博、微信平台等渠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对重要环保工作和社会影响大、反映强烈的环保重大事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参与“新广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努力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三是扩展公开内容。在落实好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章制度、各科室单位工作责任、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等内容的公开同时,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重点公开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信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情况、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收费等情况,并加大了对社会关心的环境保护有关信息的公开发布力度。2019年以来,我局通过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机构概况类4条,财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信息11条,环境保护信息10条,人大议案,提案办理信息5条,政策解读1条,行政执法23条,公示公告31条,州长信箱办理信息1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信息12条。四是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属于我局政务公开职责范围的申请事项,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规定;对申请公开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了申请人,并把能够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名称和联系电话告知了申请人。 我局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0%,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0件,占0%,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0件,占0%,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0%,以其他形式申请0件,占0%。
(四)落实保障监督机制。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我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同时建立、修改和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从信息采编、审核到发布等全流程都逐一做出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制度化运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安保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准确、及时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减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 |
增9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6 |
360275.4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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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案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交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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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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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监督方面力度不足。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确保上级业务政策、信息以及企业的工作动态能及时上报、公开。
我局将认真聚焦问题,积极落实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履行对巴州生态环境局微博和美丽的巴音郭楞微信公众号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容建设、栏目设置,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切实用好管好政务公开新媒体,明确公开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二是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行业、系统、单位特点确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地拓展“五公开”范围,梳理细化公开内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 三是落实工作保障。抓好教育培训,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业务培训,着力强化干部职工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巴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