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环保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2017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职责、定目标,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度,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
二、抓重点、强监督,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加强执法审批公开,加强对环保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环评审批、建设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监督和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二是加强行政服务公开,编制并发布了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让具体经办人员、内部监督人员以及社会公众能够了解工作的全过程,便于监督;三是强化对内公开工作,对专项资金使用、大宗设备采购、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情况、评先选优情况等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加强对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的公开,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和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三、拓形式、扩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要求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巴州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巴州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分级审查制度,主动公开的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报分管领导批准,重大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批,然后予以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答复由相关科室负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拓展公开方式。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州环保局微博、微信等渠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对重要环保工作和社会影响大、反映强烈的环保重大事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参与“新广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努力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是扩展公开内容。在落实好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章制度、各科室单位工作责任、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等内容的公开同时,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重点公开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信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情况、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收费等情况,并加大了对社会关心的环境保护有关信息的公开发布力度。
2017年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公开政府信息303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信息类5条,财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信息12条,环保局文件59条,人大议案,提案办理信息16条,公示公告177条,州长信箱办理信息34条。
四是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属于我局政务公开职责范围的申请事项,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规定;对申请公开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了申请人,并把能够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名称和联系电话告知了申请人。
四、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监督方面力度不足。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环保工作,在巩固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重点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网上公开、提升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凡是能上网公开的项目都要在网上公开。不仅对涉及行政审批、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公开,还要对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外,其余的事项也要逐步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二是继续抓好政务网上公开工作,加强政务服务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投诉、申报和查询功能,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增强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