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至9月生态环境保护投诉处理信息公开 | |||||||
序号 | 举报对象 | 举报内容 | 举报时间 | 污染分类 | 办理单位 | 办结情况 | 回访情况 |
1 | 库尔勒市滨河西路水墨湾2号楼 | 每晚营业到很晚,楼下在夜市的人们的吵闹声,孩子的嬉闹声,夜市关门后醉酒的人们的大声吵闹已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日常休息与睡眠。 | 2024年8月1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根据《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该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属公安部门职责。请您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10,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平台进行反映。 | / |
2 | 轮台县巴州鸿源石油装备器材有限公司 | 该公司餐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没有环境突发应急预案,没有环保措施,疑似未批先建等问题,材料区排放对土地造成污染等问题。 | 2024年8月1日 | 三同时 | 轮台县分局 | 经查,属实。整改情况:1、针对该公司餐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整改情况。经核查,该公司餐厅于2024年8月28日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针对该公司环境突发应急预案编制整改情况。经核查,该公司于2020年12月20日编制了《巴州鸿源石油装备器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4月19日在轮台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652822-2021-13-L。目前正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计划9月底完成预案修编备案工作。3、针对该公司没有环保措施,疑似未批先建的问题整改情况。经核查,该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取得原巴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巴州鸿源石油装备器材有限公司油管修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巴环控函【2011】380号。该项目2012年初投入运营,未开展环保验收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1年7月巴州生态环境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环罚字【2022】1-11号)。由于建设项目变更,该公司于2024年9月4日重新取得《关于对巴州鸿源石油装备器材有限公司油管修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批复文号:巴环评价函【2024】205号)。目前正在建设阶段,待建设完成后进行环保验收。4、针对该公司材料区排放对土地造成污染问题的整改情况。经核查,该公司厂区材料区石油管材堆放整齐,原料区、成品区干燥整齐,待修区为硬化地面,且有防渗措施,设置有接油盘,待修管材沾染的石油滴落到接油盘后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作为危险废物合规处置。 | 9月13日,轮台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回访,告知投诉人现场核查情况,投诉人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
3 | 尉犁县尉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该厂自2023年10月投产,主要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水洗砂制造,生产料仓、储物料仓均未进行全封闭,且 24 小时连续生产,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 | 2024年8月2日 | 烟/粉尘 | 尉犁县分局 | 经查,属实。2024年8月2日下午,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周鹏、艾尔肯·托乎提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当日,该公司处于建设阶段,3条混凝土生产线、1座光伏基座生产线、1条水泥稳定土生产线主体已完成建设,正在建设配套设施。执法人员发现储物料堆棚主体已建成,未封闭,混凝土生产线进料口未封闭,水泥稳定生产线未做到封闭、厂区部分裸露地未做硬化处理,施工车辆进出时产生扬尘污染,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对储物料堆棚、混凝土生产线进料口、水泥稳定生产线进行封闭,厂区道路定期洒水,避免扬尘污染。该公司于9月24日对储物料堆棚、混凝土生产线进料口、水泥稳定生产线完成封闭,厂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 | 2024年8月21日、8月22日、9月24日尉犁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分别进行回访,向投诉人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4 | 博湖县凯腾工程有限公司 | 这个粉尘太大了,方圆一公里都是 | 2024年8月5日 | 烟/粉尘 | 博湖县分局 | 经查,属实。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采取措施对堆场物料进行全面覆盖,运输车辆出厂前进行覆盖,防止物料撒漏,同时增加洒水车洒水频次,保持场地湿润,扬尘区域进行定时喷淋降尘,该公司已于8月25日完成整改。8月27日博湖县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因国土局土地租用时间已到期,该公司已停业。 | 2024年8月27日,博湖县分局执法人员多次拨打投诉人电话进行回访,但无法与投诉人取得有效联系(联系方式为空号)。 |
5 | 博湖县凯腾工程有限公司 | 烟草粉尘扬尘,工业废水到处都是。 | 2024年8月6日 | 烟/粉尘 | 博湖县分局 | 经查,属实。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采取措施对堆场物料进行全面覆盖,运输车辆出厂前进行覆盖,防止物料撒漏,同时增加洒水车洒水频次,保持场地湿润,扬尘区域进行定时喷淋降尘,该公司已于8月25日完成整改。8月27日博湖县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因国土局土地租用时间已到期,该公司已停业。 | 2024年8月27日,博湖县分局执法人员多次拨打投诉人电话进行回访,但无法与投诉人取得有效联系(联系方式为空号)。 |
6 | 博湖县凯腾工程有限公司 | 烟草粉尘扬尘,工业废水到处都是。 | 2024年8月6日 | 烟/粉尘 | 博湖县分局 | 经查,属实。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采取措施对堆场物料进行全面覆盖,运输车辆出厂前进行覆盖,防止物料撒漏,同时增加洒水车洒水频次,保持场地湿润,扬尘区域进行定时喷淋降尘,该公司已于8月25日完成整改。8月27日博湖县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因国土局土地租用时间已到期,该公司已停业。 | 2024年8月27日,博湖县分局执法人员多次拨打投诉人电话进行回访,但无法与投诉人取得有效联系(联系方式为空号)。 |
7 | 库尔勒市安晨大道87号富丽达 | 污水冒出造成30亩香梨污染。 | 2024年8月7日 | 废水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 经查属实。2024年8月8日,侯强强、赵俊现场进行核查,经查,2024年8月7日至8月8日库尔勒连续强降雨,造成园区巴州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库尉二期排水管线水量急剧增大,导致污水和雨水经过库尉二期排水管线三岔口与开发区排水复线汇集口外溢至李华明香梨地内。 投诉内容部分属实。经实际现场核查,跑冒污水为园区库尉二期排水管线三岔口与开发区排水复线汇集口,为巴州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排水管道,并不是富丽达(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水。开发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巴州洁源排水有限公司采取措施,立即修复管道及检查井,消除香梨地污染。8月7日至9月2日期间巴州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对沟渠、香梨地内等地淤泥进行了清理,同时对损坏的污水管道、检查井及围堰进行了加固修复。 | 9月11日赵俊电话回访投诉人,并告知投诉人现场核查及处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
8 | 和静县乌若高速库尔勒番昌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上游分公司 | 排放污水,导致空气恶臭。 | 2024年8月9日 | 废水 | 和静县分局 | 经查,属实。2024年8月10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王辉、买吾兰·阿不力米提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于2024年8月5日开始调试设备,8月10日正式生产。检查当日,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番茄清洗沉淀池产生的废水排入北侧沉淀池,因废水量较大污水处理站沉淀池已满,部分废水溢流至厂区东侧防渗渠,该防渗渠为巴润哈尔莫敦镇农灌渠,当日没有农灌水,只有企业溢出的废水,检查当日防渗渠内废水已呈现黑色,散发臭味,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四、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对防渗渠内的污水进行清理。2024年8月2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回头看”,该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处理后的废水输送至葡萄基地周边防护林带,现场未发现沉淀池生产废水外溢情况。 | 9月21日和静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投诉办理情况,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9 | 库尔勒市香梨大街南景花苑小区 |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太大了,晚上无法正常休息。 | 2024年8月11日 | 建筑施工噪声/建筑垃圾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联系电话“12319”,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 |
10 | 库尔勒市新华路 康凌花园小区 | 夜间工地噪音扰民严重。 | 2024年8月13日 | 建筑施工噪声/建筑垃圾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联系电话“12319”,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 |
11 | 库尔勒市新华路 康凌花园小区 | 夜间工地噪音扰民严重。 | 2024年8月13日 | 建筑施工噪声/建筑垃圾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联系电话“12319”,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 |
12 | 和静县花府宴会厅 | “宴会厅”噪声扰民。 | 2024年8月14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该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属公安部门职责。请您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10,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平台进行反映。 | / |
13 | 轮台县红桥公园 | 有几个年轻人每天晚上在公园里放音响唱歌 一直到凌晨两点左右 ,影响览山、览水小区居民正常休息。 | 2024年8月15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该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属公安部门职责。请您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10,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平台进行反映。 | / |
14 | 若羌县兄弟快运 | 托运部午休时间也卸货,晚上也卸货,一大早按大货车的气喇叭,一直叮当叮当的停不下来,噪音扰民影响太大了,给社区干部说了好几次,他们说解决问题,过两天他们又开始噪音。 | 2024年8月17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不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该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属公安部门职责。请您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10,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平台进行反映。 | / |
15 | 和静县花府宴会厅 | 长期音乐声音、冷风机声音大,经常晚上12点以后客人大声唱歌打口哨,已经持续一年多。 | 2024年8月18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不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该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属公安部门职责。请您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10,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平台进行反映。 | / |
16 | 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香梨大道交汇处跳广场舞 | 每天晚上跳广场舞,声音极大,严重扰民。我在长福雅园2期,就隔着一条路,吵的无法休息 | 2024年8月24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不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该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请您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10”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17 | 和硕县巴州欧德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黑臭水体肆意外排,沿线观察井污水外溢无人管理监督。 | 2024年8月26日 | 废水 | 和硕县分局 | 经查,属实。2024年8月26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马尧进行现场核查,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现场对该企业生产废水进行检测,该企业出水口水质颜色轻微发黄,水质异常原因是该公司投产后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污泥活性不够或酸中毒等死亡现象造成“废水发臭发黑”,目前通过不断培养和调试污泥活性等措施后,废水已达到排放标准。一方面,2024年和硕县种植大量番茄且恰逢雨水较多造成烂果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废水中酸性过强,对废水稳定达标造成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由于2024年和硕县种植番茄面积过大且价格下跌等原因造成番茄企业收购欲望不高,广大种植户损失较重等问题,该公司收购番茄满负荷生产,生产前期水质出现问题,后期经调整已恢复正常。 | 2024年9月17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执法人员布荣巴特尔通过电话方式对投诉人进行了回访,向投诉人反馈了投诉办理情况,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18 | 和静县怀安养殖专业合作社 | 养殖场异味扰民 | 2024年8月26日 | 大气异味 | 巴州生态环境局 | 经查部分属实。和静县怀安养殖专业合作社院内共有5户养殖户,2023年之前已经搬离两户,2023年之后和静县怀安养殖专业合作社院内仅有魏德英、窦贱妹、张奕成三家生猪养殖户,2023年10月魏德英、张奕成已将养殖的生猪全部销售。检查当日,窦贱妹生猪养殖场养殖有8头生猪,其余猪圈空置,现场周边有轻微养殖异味。截至2024年9月4日,窦贱妹生猪养殖场内剩余生猪已全部出售,不再进行生猪养殖业务。 | 2024年9月4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告知现场处理情况,投诉人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19 | 和静县怀安养殖专业合作社 | 养殖场异味扰民 | 2024年8月26日 | 大气异味 | 巴州生态环境局 | 经查部分属实。和静县怀安养殖专业合作社院内共有5户养殖户,2023年之前已经搬离两户,2023年之后和静县怀安养殖专业合作社院内仅有魏德英、窦贱妹、张奕成三家生猪养殖户,2023年10月魏德英、张奕成已将养殖的生猪全部销售。检查当日,窦贱妹生猪养殖场养殖有8头生猪,其余猪圈空置,现场周边有轻微养殖异味。截至2024年9月4日,窦贱妹生猪养殖场内剩余生猪已全部出售,不再进行生猪养殖业务。2024年9月4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向您告知现场处理情况,您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2024年9月4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告知现场处理情况,投诉人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20 | 和静县怀安养殖专业合作社 | 养殖场异味扰民 | 2024年8月26日 | 大气异味 | 巴州生态环境局 | 经查部分属实。和静县怀安养殖专业合作社院内共有5户养殖户,2023年之前已经搬离两户,2023年之后和静县怀安养殖专业合作社院内仅有魏德英、窦贱妹、张奕成三家生猪养殖户,2023年10月魏德英、张奕成已将养殖的生猪全部销售。检查当日,窦贱妹生猪养殖场养殖有8头生猪,其余猪圈空置,现场周边有轻微养殖异味。截至2024年9月4日,窦贱妹生猪养殖场内剩余生猪已全部出售,不再进行生猪养殖业务。2024年9月4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向您告知现场处理情况,您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2024年9月4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告知现场处理情况,投诉人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21 | 库尔勒市佳德社区梨园春商住楼临街餐馆 | 餐馆后厨排烟道油污渗漏,净化不彻底,烟囱密封不严,与小区居民单元门距离过近,造成环境污染异味较大,楼上居民非常苦恼。 | 2024年8月28日 | 餐饮油烟 | 不受理 | 不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二十一)项第3条:“州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该情况属于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属住建局管理,请您向住建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2319,或者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 |
22 | 库尔勒市光华路上库综合产业园区 | 库尔勒上库产业园区花田商业街楼后生产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堆积,从8月28日开始焚烧,8月29日我打12345进行投诉,截止到8月30日19时,垃圾还在焚烧,无人问津。餐厅后边的厨余垃圾也随意堆放,油烟也未处置。 | 2024年8月30日 | 生活垃圾/餐饮油烟 | 不受理 | 不受理。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3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联系电话“12319”,或者可直接拨打2164754进行反映。 | / |
23 | 8家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检测报告造假问题 | 投诉人反映巴州如下企业存在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检测报告造假问题1.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2.巴州康安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3.新疆广宇众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4.新疆中测测试有限责任公司5.巴州凯米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6.巴州永诚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7.新疆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8.新疆天元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4日 | 第三方服务 | 巴州生态环境局 | 经查,情况部分属实。一、投诉基本情况 2024年9月4日巴州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平台反映:“巴州8家企业存在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检测报告造假问题”。接到投诉后巴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邀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巴音郭楞生态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专项核查。 二、核查对象 巴州永诚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中测测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新疆广宇众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巴州康安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新疆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巴州凯米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天元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核查内容(信访投诉内容) 1、上岗人员严重不足,仪器设备不全或不会使用或损坏、摆设,直接编造数据。 2、外采设备只是正常业务开展的30%不到,全是伪造的仪器设备空编号,外采数据也是胡编的,噪声计几乎不做强检,全部噪声报告涉嫌出具不实报告。 3、无能力建立溯源档案或故意无档案,或档案不全,体系乱套的。单位缺少检测原始记录、交接记录单和仪器设备出入库记录单,几乎溯源档案全部造假。 四、核查结果 经现场核查,信访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信访举报中所反映的8家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已核查7家(1家已停业),仅巴州凯米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现检测报告涉嫌造假问题,其余6家分别存在监测数据审核把关不严格、部分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填写不规范等实验室内部质控要求未严格落实的问题,未发现检测报告涉嫌弄虚作假的情况。具体核查内容见附件。 附件: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存在问题清单 | 因举报人匿名,该投诉无法进行有效回访。 |
24 | 巴州凯米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现将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移交巴州凯米克公司为库车市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线索转你局,请你局主办,组织开展调查处理,于2024年10月30日前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 2024年9月6日 | 第三方服务 | 巴州生态环境局 | 经查属实。一、线索基本情况 2024年9月6日巴州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平台接到投诉反映:“巴州凯米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接到投诉后巴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进行现场核查。 二、现场核查情况 根据线索提示,轮台县分局立即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出具的编号:CHM/JC-202407019报告,已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该报告中检测数据是根据该公司以往监测数据编写,实际未检测;报告中密封源编号:US10CF000344,检测点源罐0.05m处综合值(μSv/h)102.28与含密封源仪表放射防护检测原始记录表中综合值(μSv/h)105.28数值不相符,含密封源仪表放射防护检测原始记录表是造假后补数据,当时检测人员未对源罐进行检测。 三、调查处理情况 轮台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王明明、王立进行调查询问,调取该公司项目编号:CHM/JC-202407019《含密封源仪表放射防护检测原始记录表》《仪器设备领用记录表》、住宿发票、车票等相关证据,巴州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投诉线索、现场核查资料移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因举报人匿名,该投诉无法进行有效回访。 |
25 | 库尔勒丝路旅游小镇 | 库尔勒丝路小镇每天晚上都有醉酒者吵闹,打架,尤其是后半夜,严重影响到附近小区群众生活,还有车辆炸街行为 | 2024年9月7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请您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10”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26 | 库尔勒阿瓦提乡 | 居民房跟前都是垃圾,一刮风满房子臭味 | 2024年9月9日 | 生活垃圾 | 不受理 | 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2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州域内城乡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乡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已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您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映,或者可直接拨打2164754进行垃圾清运。 | / |
27 | 焉耆三和公路搅拌站 | 该搅拌站属于新疆三和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从紫泥泉后搬到七颗星镇,以各种借口为由,迟迟未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及相关的突发应急预案,没有做环评,疑似存在未验先投的问题,偷偷在生产。 | 2024年9月10日 | 三同时 | 焉耆县分局 | 正在办理 | |
28 | 新疆三和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库尔勒上库园分公司 | 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前期因未验先投等问题已经被责令整改处罚,目前处罚迟迟未落实到位,罚款未缴纳,问题未整改,希望相关部门重视此问题,严查背后关系。 | 2024年9月10日 | 三同时 | 库尔勒市分局 | 经查属实。2024年4月16日新疆三和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库尔勒上库园区分公司因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巴州生态环境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4.26万元。库尔勒市分局于2024年6月15日在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6月10日该公司向库尔勒市分局提出了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2024年7月15日巴州生态环境局批准同意该公司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第1期至2024年7月20日前,缴纳罚款8万元;第2期至2024年9月20日前,缴纳罚款8万元;第3期至2024年11月17日前,缴纳罚款8.26万元。该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9日缴纳罚款8万元、2024年9月19日缴纳罚款8万元。库尔勒市分局将督促该公司按期缴纳剩余罚款,如逾期未缴纳罚款,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加处罚款。关于未验先投问题,该公司于2024年5月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签订了合同书,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组织验收,库尔勒市分局将持续跟进验收结果,同时要求该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 9月12日,库尔勒市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向投诉人进行回访,向投诉人反馈案件办理情况,投诉人表示非常满意。 |
29 | 光明路与铁克其路交叉路口西侧欢乐海岸 | 欢乐海岸三期夜晚施工噪音太大,关键完全可以白天施工,白天不施工夜晚施工浇水泥,太扰民了,而且有点得寸进尺的感觉!望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 2024年9月12日 | 建筑施工噪声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 |
30 | 库尔勒市兰干路华山锦秀苑 | 华山锦绣苑底商棋牌室扰民,(德为宠物医院隔壁)营业至晚上三点或四点,已和该店老板沟通无数次加装隔音棉,老板置之不理,因其两个包厢正好是本人家里两个主卧室,与老板沟通12点后不要让人进入包厢打麻将,老板还是置之不理,报警提醒,本人下楼敲窗提醒,均无果,希望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为盼,感谢! | 2024年9月18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请您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10”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31 | 巴州方顺油脂有限公司 | 排放有毒有害物。 | 2024年9月19日 | 大气异味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 经查不属实。一、投诉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9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收到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平台转办编号:240919652801010659投诉,投诉反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乐悟路339号巴州方顺油脂有限公司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接到投诉后开发区环保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二、核查情况 2024年9月19日,侯强强、赵俊现场进行核查,经查, 投诉内容不属实。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巴州方顺油脂有限公司及周边区域开展异味排查,未发现明显异味,随后调取周边企业近期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异常工况。 | 2024年9月29日,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侯强强电话回访投诉人,向投诉人反馈现场核查情况,为后续更好地做好异味排查治理工作,执法人员与投诉人相互留存联系方式,便于迅速赶赴现场并锁定异味源,做好异味源排查及消除工作。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
32 | 和静县东归科技文化中心 | 和静县科技文化中心后面的小花园的环境卫生差,随地垃圾并伴有恶臭味,旁边就是和静县第三幼儿园,需要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卫生! | 2024年9月19日 | 生活垃圾 | 不受理 | 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职责第3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已与您电话沟通,请您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 / |
33 | 速8酒店(库尔勒石化大道店) | 污水排在外面沟通不处理,有很浓的臭味,二楼都能闻见,还有速八的空调外机夏天噪声太大 | 2024年9月22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反映的问题属社会生活噪声,请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 |
34 | 轮台县佰汇都市花园 | 夜里就开始施工 噪声巨大 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社区也不管 | 2024年9月24日 | 建筑施工噪声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州住建局第三条“依法依规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 | / |
35 | 库尔勒市香梨大道辅路翠溪苑小区-11栋 | 广场舞噪音污染,每晚9点到11点 | 2024年9月25日 |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 不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巴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巴党办字[2021]11号)第十三条第3项“州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请您向公安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110”或者建议您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行反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