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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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1 | 库尔勒新鑫万琼建材有限公司粘土矿开采项目 | 库尔勒市 | 库尔勒新鑫万琼建材有限公司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严禁擅自扩大采矿范围和超范围用地。合理规划、优化开采方案,尽量减少土地占用,采矿活动应尽量减少和控制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贯彻“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对开采结束的地方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治理率和复垦率应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要求。禁止采伐非工程区范围内的树木及捕杀野生动物,限制人为活动,尽量减少对原生态环境的破坏。矿山开采结束后,回填采空区。 (二)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场周围应设置雾炮机,以降低采场粉尘(铲装扬尘);同时,采取道路压实、定时洒水增湿等环保措施,降低道路运输粉尘。采场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仅有生活污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库尔勒新鑫万琼建材有限公司“隧道窑”项目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拉运至库尔勒市南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同时,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确保矿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依托库尔勒新鑫万琼建材有限公司“隧道窑”项目建设的危废贮存间进行贮存,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应建立并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全流程规范危废收集、贮存及转移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和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六、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强化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七、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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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改造项目 | 库尔勒市 | 库尔勒速润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工序,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该项目新增的HW36类石棉废物为块状物,采用吨袋密闭包装,且在封闭库房内存储,严禁产生粉尘逸散。该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环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进出厂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厂区地面硬化,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 贮存和转移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中限定的行业及类别收集危险废物,禁止收集、运输及贮存报告中未列明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加强项目环境监管,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运营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七)严格按照《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环办发〔2017〕31号)要求,安装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专用视频监控系统,并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联网。 四、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强化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根据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现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范围。 七、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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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若羌县亚干布阳北1区铜多金属矿勘探项目 | 若羌县 | 新疆银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各项管理要求。合理设计实施方案,在作业区范围内进行勘探工作,不得擅自扩大勘探范围,在探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勘查。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勘探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小探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控制施工占地面积、规定行车路线、限制人为活动范围,不得随意开辟便道。探矿结束后,及时拆除各类建筑物并妥善处置废弃物,确保探矿活动区生态环境不受显著人为干扰。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勘探期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柴油发电机废气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式(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相关要求;钻探、槽探挖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必须洒水抑尘;开挖土石方集中堆放并加盖苫布防止扬尘;运输车辆加强管理、控制车速、加盖篷布、路面洒水抑尘,柴油发电机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四周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荒漠绿化。 (五)严格控制噪声和振动影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槽探、钻探开挖产生土石方及剥离表土勘探结束后统一回填处理;更换的钻井岩心统一收集,交至单位岩心库统一保管;钻井泥浆经干化处理后就地填埋,钻屑用于回填钻孔;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若羌县,纳入当地环卫清运系统。规范设置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加强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探矿结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恢复治理设计要求,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探明储量后,需转开采的,须进行铜多金属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以探代采,边探边采。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 五、巴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县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巴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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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巴州且末县萨尔瓦墩水库工程 | 且末县 | 且末县水利局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创新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和设备,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的影响。施工前和蓄水前开展工程淹没和占地范围内动植物详细调查,对野生动物进行驱赶,针对发现的受保护动植物、野生动物,采取采播撒种、移栽、驱离和应急救护等措施,必要时对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强化弃渣综合利用。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各类临时建筑物,并及时对施工迹地、土砂石取料场、弃渣场等开展生态修复,生态修复采取自然恢复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生态修复方式,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初期可采用人工管护等措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土砂石开采污染防治措施,剥离的表土、土石方集中堆放,并采用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做好弃土弃渣规范贮存,采用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强化拌合站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在全封闭车间内,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后经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输送机,原辅材料堆存采用防砂网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落实施工道路硬化,做好物料转运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机械设施环境管理,机械设施燃烧废气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式(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混凝土拌合、养护废水、基坑废水经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废水环境管理,严禁将废水排入引排水渠道。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B类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周边荒漠灌溉。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蓄水前对水库库底进行生态环保清理,蓄水后严禁在库区开展网箱养殖等不利于水环境保护的水产养殖行为。运行期定期清理漂浮物,加强库周环境管理,做好运营期库区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质富营养化。 (五)严格控制噪声和振动影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施工期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规范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出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并严格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回用的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沉淀池泥沙回用于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就近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七)做好库区周边生态保护。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一步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八)在蓄水前自行开展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初期蓄水期及运行期水库运行方案、水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库底生态环保清理情况、水生生态调查等应作为主要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项目验收运行后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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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巴州锦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PE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 巴州锦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施工管理,设备安装应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安装过程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等固体废物应做好分类收集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破碎、熔融挤出等工序设置在封闭厂房内,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减少粉尘产生;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经过设备顶部设置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严格活性炭的选用,必须使用碘值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活性炭,并定期做好活性炭更换,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严格控制热熔温度,落实集气罩风速要求,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废气产生、逃逸,确保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清洗废水、湿法破碎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冷却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万方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机械设施,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加强噪声防治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运营期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废过滤网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熔融挤出工序。沉淀池泥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七)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根据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厂区各类现有污染防治措施,并将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范围。 (八)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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