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1 | 尉犁县瑞凯能源有限公司110千伏肖塘变电站工程 | 尉犁县 | 尉犁县瑞凯能源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伏/米和100微特斯拉要求;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开展常态化电磁水平监测;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安全教育,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施工范围,优化选址,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扬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进行苫盖;施工营地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生活污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不外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三)严格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检修废弃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带回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事故废油、废铅蓄电池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变电站内临时贮存;巡检依托周边已有道路。 |
无 | 无 | 无 | 刘启宏 2255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