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现将我局起草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噪声管理夜间时段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2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馈。
一、信函请寄至: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巴州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841000联系电话:0996-210881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巴州夜间管理时段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bzhbjzl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噪声管理夜间时段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巴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噪声管理夜间
时段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结合地区实际依法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现规定巴州噪声管理夜间时段起止时间为:00:00-08:00,其他时间按照昼间管理。
特此公告。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