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前公示
1、关于巴州漠恩斯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油服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剂产品卸料、储存、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水剂产品卸油、储存及分装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车辆运输扬尘与食堂油烟。粉剂分装线包装机处设置集尘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经15m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建设为全封闭式结构,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强各工序无组织废气防治,确保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桶、跑冒滴漏润滑剂与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桶集中收集后定点存放,定期由销售商回收;跑冒滴漏润滑剂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加强厂区硬化,并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项目厂区内所有地面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标准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水剂分装区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地面、原料库、粉剂分装区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为公共区域地面等。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的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七)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厂区严格规范,产品原材料和成品应规范整齐的摆放于仓库内,并做好防火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隐患降至最低。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安全生产教育和劳动保护,增加岗位劳动防护设施,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设备,明确环保责任人,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2、关于新疆百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纯氯化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50mg/m3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破碎及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系统收集,经布袋除尘器等有效措施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物料储存在全封闭仓库内,装卸过程均在仓库内进行;优化厂区布局,尽量减少物料转运次数,减少粉尘产生。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污染物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6-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板框压滤产生的废水、物料浓密产生的上清液及离心脱水产生的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溶解工序。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化验室器皿清洗废水(不包含第一次清洗废水)、锅炉排水和软化水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废水排至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排至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化验室废液、第一次器皿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沉淀出渣和板框压滤产生的杂质、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3、关于库尔勒利兴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0吨岩棉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岩棉板生产线熔制系统天然气冲天炉产生的废气经SCR脱硝 焚烧炉 旋风除尘器 高温滤料布袋除尘器 湿式双碱法等有效措施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关于印发自治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棉、固化、冷却及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 活性炭吸附 UV光解有效措施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关于印发自治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保温模板生产线上料、剪切、砂浆覆涂、烘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 UV光解 活性炭吸附等有效处置措施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各类原辅材料分类规范储存在封闭仓库内,并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扬尘产生;严格控制尿素喷入量,减少氨无组织排放。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脱硫废水经再生、浓缩处理产生的上清液和浓缩池底泥过滤产生的滤液排至综合调节池,回用于脱硫塔;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至铁门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UV灯管、废机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胶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炉渣、脱硫石膏及原料包装袋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树脂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4、关于新疆塔河原油储运系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加热炉必须采用低氮燃烧方式,颗粒物浓度和氮氧化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21〕142号)中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储罐区环境管理,减少装置区阀门、法兰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厂界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中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已建零位罐,不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已建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储罐底泥、储罐切出底水、管道内油污等危险废物,不定期委托专业队伍进行清掏,并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做到即清即运,严禁站区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不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加强储罐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堰,并做好防渗措施。储罐配备DCS控制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储罐泄漏情况,防止凝析油事故渗漏造成环境污染。储罐内外表面、罐区地面及输油管线外表面必须做防渗防腐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源及防范措施纳入现有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进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将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5、关于库尔勒正道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石油助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减少工程弃渣量,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及时生态修复,规范化处置施工期各类废弃物。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磨粉及筛分、包装等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磨粉、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各工序无组织废气防治,物料储存在密闭仓库内,并做好车间、仓库及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减少粉尘产生,确保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30m³)处理后,排入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管网,最终进入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不定期清运至上库综合产业园区垃圾中转站,最终经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将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确保环境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