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
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州《关于印发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15】24号)、《关于印发库尔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2014-2017)总体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电【2015】58号)对2017年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了责任和细化了分工。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库尔勒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7年库尔勒市全年监测总天数36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7.95%,受沙尘影响天气70天,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相关要求,扣除受沙尘影响的天气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07%,好于2017年自治区下达库尔勒市空气质量优良率65.8%,完成了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浓度为141ug/m3,比2016年降低32.8%,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 均值浓度为45ug/m3,比2016年降低21%,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均值浓度为8ug/m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均值浓度为29 ug/m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首要污染物主要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主。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2017)》(巴政发【2015】24号)和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编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巴州工业污染达标排放评估报告》,并定期对重点企业进行了督察,我州钢铁、火电、水泥和65蒸吨及以上锅炉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二)加大重点控制区污染防控力度。2015年州人民政府批转印发了《关于印发库尔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2014-2017)总体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电【2015】58号)将以库尔勒人名广场为中心点,半径50公里的范围,总面积785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库尔勒市和焉耆县、博湖县、和静县、尉犁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定为库尔勒大气联防联控区,作为我州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一是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火电、水泥、石化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律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目前,库尔勒大气联防联控区需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改造项目有11个,达标排放项目9个,2个项目正在进行提标改造。二是对重点企业实施大气污染实时监测监控,在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同时,开发区着手实施重点污染源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工程,根据富丽达、美克化工等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投资在其周边设置大气在线监测网格,实时监控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数据达标情况。该项目拟投资1200万元,已完成技术方案,争取2018年6月建成。
(三)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情况。(1)推进热电联产,以国电2×350MW机组作为主要热源,把新隆热力等11家企业纳入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新隆热力公司1号4号6号28号站、兴洲热力、华科热力、兴业热力、兴运热力、住乐物业等供热企业,根据供热管网情况分别与国电热电联产项目或新隆热力公司23号站(已完成脱硫并完成验收)并网。(2)今年我州纳入计划进行脱硫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的企业13家,已完成10家;脱硝污染治理设施改造12家,已完成7家;烟(粉)尘污染治理设施改造6家,已完成5家。和静县蓝天热力东城区供热站烟(粉)尘提标工程已完工,脱硫提标工程和脱硝工程由于已进入采暖季安装进度缓慢,预计2018年供暖前完工全部工程;蓝天热力西城区供热站因资金不到位,预计2018年供暖前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污染治理设施改造。
(四)加快推进小锅炉淘汰进度。库尔勒大气联防联控区采取“拆小并大”、煤改气、电锅炉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对城市建成区和工业聚集区222台10蒸吨以下燃煤供热小锅炉进行全面淘汰,目前,已淘汰141台。
(五)推进大气污染总量减排工作。
一是2017年我州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3个,污染治理设施已完工项目10个。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2个,污染治理设施已完工项目7个。烟尘减排项目6个,污染治理设施已完工项目5个。结构减排项目26个,已完工项目14个;其中,12个项目并入国电库尔勒热电联产管网,共淘汰54台锅炉,1019蒸吨。
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105号)文件精神,我州按照要求
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截止2017年12月21日,全州应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数28家,实发28家。其中,火电11家(含自备电厂)、造纸6家、钢铁2家、水泥5家、氮肥2家、制糖1家、平板玻璃1家。
(六)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州商务局牵头,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共淘汰老旧车辆3115辆。
(七)加大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力度,减少扬尘排放。建立“1234”清扫保洁法即“一个标准、两项任务、三级指标、四环机制”,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强化扬尘治理,对城市主干道进行洒水降尘作业。为降低道路扬尘购买多功能洗扫车,对道路实现“人机结合”的清扫模式,从而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减少道路扬尘;采用后喷式高空洒水方式,增大水滴与空气的接触时间及面积,达到除尘、降温的作用;为实现城市道路的全覆盖,采用不停歇的循环工作模式进行道路除尘作业。强化对库尔勒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施工运输、拆迁、场地平整等相关施工作业进行标准化管理,从源头上防治扬尘污染。环卫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实的《开发项目施工、运输工作要求》针对建筑垃圾清运审批更是要求必须做好遮盖,有效减少施工建设工地对城市环境造成的扬尘污染;开发区北山防护林建设持续推进,平整绿化场地面积125.09万㎡,土方及管网工程已完成,苗木种植已完成70%。
三、存在的问题
部分小锅炉淘汰和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改造进度缓慢。①开发区部分区域未接通天然气管道,个别企业无法在短期内实行热源更换。②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在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过程中有资金短缺问题导致工程进度滞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谋划第二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以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我州主要大气污染物企业排放基数、重点行业污染现状和减排潜力等内容,拓展大气污染治理思路,进一步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问题的整改和落实,为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