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新疆泰合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硕县包尔图硅铁用石英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事宜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19〕1号)、自治州第十届党委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纪要要求,石英岩(冶金用)基准价为1.25元/吨。该采矿权出让收益为107.5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如对报告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巴州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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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