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土地复垦、临时用地管理有关要求,前期组织各部门对策大雅至S340霍尔古吐公路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个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自11月15日至11月21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巴州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6-2262347传真:0996-22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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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策大雅至S340霍尔古吐公路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巴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